badwayer wrote:
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那表示他有宣示過
政府查不查 那是他的事情
他宣示過 想查就可以查
你可以不鳥他
但是你不能說他沒辦法管
另外 你在國內刷卡購買APP
消費地點就在你家裡
什麼時候變成國外消費了?
這是最根本的邏輯
你能解釋你是跟誰借來的任意門嗎?
跟你引經據典了一堆
你看都不看
我覺得我還是講講五四三的比較符合你的智商
第一點,我沒有不鳥政府,我還會主動提供消費資料給政府,政府絕對可以管我,但管不到國外的公司
第二點,在我家裡消費,就不是國外消費?你的邏輯真簡單,事情不是那麼簡單的,請你去看看你的帳單,扣款是在國外,我的是中國信託的帳單,帳單有一欄是「消費地」上面就是寫「LU」(盧森堡),還被扣1元的「國外交易手續費」,這幾個字是帳單上一字不漏抄下來的,明明白白就是寫國外交易,(如果你還沒看過你的帳單,趕快去拿出來看,不要跟我說你沒買過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