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tina Display 視網膜螢幕的代價 !!(加補充)

宏碁全球總裁翁建仁說,從蘋果新款平板電腦來看,蘋果對產品的策略已回到規格及價格的競爭上,

與過去的策略不同,這樣對非蘋陣營(包含宏碁在內)的平板電腦發展將更為有利。

根本搞錯,蘋果新款平板電腦硬體改變,是為應用服務內容

電子書;高畫質影片及遊戲需要。

DAVIDC2924 wrote:
電子書及高畫質影片需要。...(恕刪)


沒錯 如果只是推出硬體 才有可能是規格戰

不過APPLE也有說將有更多1080P影片上架 還有更多FOR FHD APP登場

這是其他家廠商作不到的


taros78 wrote:
沒錯 如果只是推出硬...(恕刪)

不過itunes在台灣只有app store,其他都...
chiyenms wrote:
解析度是用 高 低 說的

螢幕尺吋是用 大 小 說的

兩個是不同參數, 不要混在一起 ...(恕刪)


大小:
Retina Display 解析度 2048 x 1536 在iPad 9.7吋的螢幕中是被縮小的!!
應該是說 將 2048 x 1536 的大尺吋的影像,縮在 9.7吋的螢幕來觀看。
2048 x 1536 可以在 24吋 或是在32吋以上 的螢幕上看,都還是很漂亮的。

2048 是只寬度的有2048個 pixels, 1536 是只高度的有1536個 pixels。

密度:
264 ppi 是指 Retina Display 的顯示的密度,在每英吋之中有 264的畫素的點。

如果 iPad 是使用 8.5 吋的螢幕的話,2048 x 1536 的解析就可以達到 300 ppi 的密度了。
如果是要 9.7吋的螢幕,達到 300 ppi 的密度的話,就必須要 2340 X 1755 的解析才可以。 !!

blair01 wrote:
不過itunes在台灣只有app store,其他都......(恕刪)


那也沒辦法

不過評論一個好壞 應該看他主戰場提供的服務

像亞馬遜電子書說GOOGLE PAD第三名

台灣來說也感受不出來 因為主要服務地區不再台灣阿

blair01 wrote:
不過itunes在台...(恕刪)

這部份真的是個很大的遺憾.....真想看到台灣那些唱片業者敢快倒一倒....真的有夠糜爛,到時候就可以讓iTunes整合台灣的音樂市場快點開賣...
高解析度的顯示是必然而且必要的,
能夠達到跟印刷一樣的品質, 線條既清晰又平滑, 才符合人的基本視覺需求.
過去礙於技術, 解析度不夠高的情況下, 鋸齒狀的點陣字體是無可奈何的結果,
後來利用anti-alias或clear type之類的平滑技術, 雖然看起來比較舒服了, 可是卻又覺得模糊了,
很多人反而還是覺得清晰卻扭曲的鋸齒文字比較習慣.

許多人只有在想到看full HD的影片才認為有需要高解析度, 對於字體顯示是不是清晰又平滑,
完全沒有感覺, 多數的廠商也是這樣想,
我想只有像蘋果這種在意使用者的視覺觀感的公司, 自詡對美感有品味的公司,
才會在這方面, 尚未有市場壓力的情形下, 願意自我突破.
老實說, 用電腦20多年, 我等這天等好久了.
從16x16的點陣中文字等到24x24的, 從raster font等到向量字體,
而顯示技術上又終於等到anti-alias普及, 但還是沒能達到印刷品質的地步,
現在終於漸漸實現了.
denny_kf wrote:
高解析度的顯示是必然而且必要的,
能夠達到跟印刷一樣的品質, 線條既清晰又平滑, 才符合人的基本視覺需求.
過去礙於技術, 解析度不夠高的情況下, 鋸齒狀的點陣字體是無可奈何的結果,
後來利用anti-alias或clear type之類的平滑技術, 雖然看起來比較舒服了, 可是卻又覺得模糊了,
很多人反而還是覺得清晰卻扭曲的鋸齒文字比較習慣....(恕刪)


高解析度的進步 當然是一件好事。但是..... 對於從事數位出版的人來說,最怕看到的就是螢幕解析度不統一(現在比較明顯的是在Android平台上)、The new iPad 螢幕內容變成四倍(因為長寬密度各增加一倍)。因為螢幕解析度不統一,就很難做出各機通用的畫面版型;如果螢幕內容變成四倍,過去做的出版品就可能顯得粗糙、圖片和影片也必須加大尺寸。

此外,如果數位出版品的製作平台還是在電腦上、而電腦螢幕的解析度並沒有跟著升級,還是遠低於手持平台(目前一般電腦螢幕的密度都在150ppi以下),兩邊的明顯差距也會造成製作上的困擾;舉個簡單的例子,在電腦上畫一個看起來尺寸剛好、長寬各300像素的方塊,到了高解析手持螢幕上,可能還不到郵票大小。

另外一個比較技術面的問題,則是手持設備的圖形處理能力、以及網路傳輸速度。以純粹的點陣畫面而言,如果螢幕長寬的解析度各增加一倍,螢幕上的資料量就會變成四倍,理論上也就需要四倍的運算速度和資料傳輸量。對於效能遠超過這個需求、而且可以輕鬆更換顯示卡的電腦而言,或許還可以輕鬆應付,但對於效能和無線傳輸速度都錙銖必較的手持裝置來說,就可能造成明顯負擔、甚至加快電池消耗的速度。

如果是純粹顯示文字、或是內容大部分是文字的網頁而言,這個問題不會太明顯;但如果圖形或動畫越多,對於效能的需求就會更高。

spiderkidtw wrote:
所以真的沒想到Ret...(恕刪)


不知何時iPad支持色彩管理/ICC

我還是喜歡讀 輔Daylight 6506K 校正規範顯示器

gadgetgo wrote:
此外,如果數位出版品的製作平台還是在電腦上、而電腦螢幕的解析度並沒有跟著升級,還是遠低於手持平台(目前一般電腦螢幕的密度都在150ppi以下),兩邊的明顯差距也會造成製作上的困擾;舉個簡單的例子,在電腦上畫一個看起來尺寸剛好、長寬各300像素的方塊,到了高解析手持螢幕上,可能還不到郵票大小。...(恕刪)


做出版品的如果還是用pixel作單位的思維就是自己有問題了,
現今設計web頁面的人難道不也面對同樣的問題, 即使是desktop的螢幕, 解析度從640x480到1920x1080以上,
即使解析度相同, 其dpi數往往也有差異, 這就是為何css提供了pixel以外的單位,
這問題永遠存在, 因為在科技世界人們不可能永遠滿足於某種特定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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