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LCD螢幕看電子書和漫畫, 光想想就覺得是場惡夢. 除非覺得視覺疲勞視力惡化不是問題, 要不然拿這種玩意來當電子書的功能簡直是拿自己的健康開玩笑.

iPAD和電子書的比較就像橘子和蘋果比那個好吃, 汽車和機車比那個比較方便. 有意義嗎?

strongarm wrote:
用LCD螢幕看電子書和漫畫, 光想想就覺得是場惡夢. 除非覺得視覺疲勞視力惡化不是問題, 要不然拿這種玩意來當電子書的功能簡直是拿自己的健康開玩笑.


問題是,現在已經有不少人是在電腦的LCD上看下載的小說和漫畫了。
pyh wrote:
問題是,現在已經有不...(恕刪)

被你這麼一說,有台iPad,讓自己可以躺在床上看線上漫畫還挺不錯的
C'est La Vie! 法文「這就是人生啊!」
蘋果還有一招篩選機制,就是收上架費,跟app store一樣,你要上架先繳個100元美金,你阿哩阿匝要上架,也可以,先繳錢再說,賺不賺的回來是你自己的事....
會發光的不就是螢幕嗎
我以為電子書稱之為書,是指硬體上不會發光而能顯示那種...

用會發光的螢幕,花一個下午看完幾百頁的書不是很痛苦嗎?
看看網路新聞或短文就算了
但是真正要看書的人應該不會用這取代書...
pyh wrote:
問題是,現在已經有不...(恕刪)



這不是問題. 自己親身體驗過才會知道那是對自己的折磨. 看過幾本漫畫後就覺得LCD真的不適合長時間閱讀細小文字. 真的要看, 還不如找找二手十年前的Palm handheld, 單色不發光螢幕看起來還舒服得多.
strongarm wrote:
這不是問題. 自己親...(恕刪)

基本上,已經在這樣做的人,就算沒有iPad,一樣是在這樣做
C'est La Vie! 法文「這就是人生啊!」
PALM 用來看文字小說還可以

要用來看圖形漫畫雜誌................

你饒了我吧
gate2 wrote:
消費者不願購買你的產...(恕刪)


所以你不也承認了,好的東西,消費者就會買... 沒人說每個作者都想作百萬暢銷作家吧?重點在於,大家都可以輕易的發行自己的作品,以極低的價格來販賣~
iPhone Xs | AirPods Max | HomePod x2 + mini x2
ricky_lin wrote:
所以你不也承認了,好的東西,消費者就會買... 沒人說每個作者都想作百萬暢銷作家吧?重點在於,大家都可以輕易的發行自己的作品,以極低的價格來販賣~


可是你不是主張只要售價低就賣的出去,還舉了自己買了7-8個0.99usd的App為例。怎麼現在就把我的看法當你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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