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market片面停止服務, HTC的反思


isanchang wrote:
整件事情的起因是黑心...(恕刪)




為什麼apple能?


因為消費者自然會掏錢買值得的商品


因為打從itunes store十年前開始


apple花了十年的時間教導消費者花錢購買數位檔案


教導消費者尊重智慧財產,不濫用USB拷貝版權檔案


所以不管七天....甚至三十天都沒有差





只是似乎使用android系統的使用者不太覺得應該掏錢支持好軟體....


只能說是族群分類上產生的結果

boogieman wrote:
不要無限上綱 什麼挺...(恕刪)


今天google,明天微軟,後天IBM,

用這種方法來歸避稅收,以後大廠商都這樣來玩了

大大支持那些軟體開發者我沒意見

現在問題是地區性的問題,那我個人是支持地方政府
boogieman wrote:
你講這句是反過來了吧
台灣人如果為了這樣告Google 全世界人才會傻眼...(恕刪)

你可以去外國討論區長長見識,看看外國人是怎麼說的吧。

其實也不用這麼麻煩,
光是美國的法令就跟台灣有很多地方不一樣,
你這麼帶種就去美國試試看阿,記得要主張『台灣可以,美國為何不行』喔,
美國人為了退貨問題告廠商更是司空見慣,
你的講法還真是跟現實差距甚大。

boogieman wrote:
你講這句是反過來了吧...(恕刪)


全世界人傻眼?? 像我剛剛有說的當時奇美 友達 華映 日本夏普 韓國LG 在美國控告抄控價格的時候 被罰大錢 主管被抓去坐牢的時候.請問這個不合理的法律 有讓全世界人傻眼到瞧不起美國嘛? 美國人鄉愿到這種地步 他們也是世界奇蹟???還是因為GOOGLE規模 市值大過這幾家公司 或是只因為google是美國公司?

你的話也可以完全翻過來講 當你的孩子 當你自己的公司是面板場 或是你是面板的股民的時候,面板毛利率已經不高的情況之下 美國人又不讓你們定價錢 又要罰你錢...我很懷疑這樣公司要怎樣開下去

說真的 你會不斷的害怕世界看你的眼光的時候 你一定沒有在國外住過,在外國住了很久 你就會知道 外國的法律 外國人爭取的權力 絕對比你想像的誇張很多.可以因為漢堡裡面的醬料跟昨天口味不一樣 太酸太鹹 都可以退費 都可以告...或是因為店裡太小 不方便老人 不方便身障人士也可以告 也可以要求賠償.哪怕事國際企業.只要訴求在當地的規定 法律裡面能爭取的,他們哪怕對上的事什麼跨國企業.

是因為你只住在台灣,所以看到台灣以台灣的規定來限制外國公司,所以你很怕被國際笑話嘛?很怕被別人瞧不起 ,很怕讓人以為台灣人都是鄉愿嘛??? 看看 新加坡 韓國 日本 或是一些阿拉伯國家吧..一大堆不合理的規定..請問他們有被瞧不起嘛?

真的發現 台灣人非常怕事,所有事情都不想鬧大 很怕別人的眼光 明明自己就是一個國家 有自己規定 法律 還要一直看外國人會不會覺得台灣落後 不人道...希望有機會你可以去國外住一段時間,等你回來之後 你就不會覺得台北市政府這次哪裡錯了


boogieman wrote:
不要無限上綱 什麼挺不挺國家

這個無良政府已經做太多錯事了 為什麼要盲目隨之起舞
我挺的只是軟體設計開發業和智財創作者的心血

不是給你們這些暴民這樣玩七天糟踏的


護貝!

笑死人了~政府保護你消費者還要被你罵無良

我看又是個輸不起的借題發揮吧!

軟體開發者跟智慧財產的心血?

要是你看過某些智財團體四處亂告人

還有某些黑心app程式用華麗的包裝跟廣告來騙你的小朋友

你就不會去挺那些無良的業者了!


一個真正好的app我們不會下載用一兩次就不用了!

一個耐玩有趣的遊戲我們也不會快速破關然後就移除從此不碰

智慧財產權應該是建立在消費者認同你的心血結晶

而不是自己做了個三腳貓程式軟體就拿著四處告人!


google 該檢討的是為何只敢提供15分鐘鑑賞期

是對自己販賣的軟體沒信心?

還是嫌退費麻煩根本不想讓使用者試用?

現在許多軟體都有試用機制,使用時間或次數到了再購買

不要跟我說啥技術還是經驗問題

最重要的是現在把market 關閉那對於已購買軟體的人的保障在何處?

北市府罰它100萬算便宜它了!!

七天對軟體來說太久了,有的遊戲早就破關了...
個人認為2小時就夠,軟體試用七天對大部分軟體來說還滿智障的規定;
尤其是娛樂軟體...
試用期可以比較久的大概只有防毒防駭產品才能這樣試...
不過防毒廠商早就有30天全功能試用版,甚至還有90天的
不然就是微軟系列套裝...不怕你不用

七天,那我想連Adobe的軟體也不用賣了
像是用PhotoShop修圖...七天都可以修好幾套婚紗照了...
ieeewar wrote:
笑死人了~政府保護消費者...(恕刪)


看到這句話我也覺得笑死人了。

一個幾十塊的軟體,給你七天鑑賞期

操弄民粹也不是這樣玩的
我誰呀,我瑪爾Gy耶!
不是有免費的可以下載使用嗎!?

我看有些人使適用第三方的下載軟體...不知是否合法...
boogieman wrote:
你講這句是反過來了吧...(恕刪)


嘿, 我就是寫軟體的,

但我不支持 google 的行為, 如果你的軟體寫的好的話, 還怕別人試用嗎?

有的軟體吃資源凶的, 一開啓來就會卡一陣子. 手機硬體差一點的, 就會卡在那邊.

有的遊戲第一次開啓來, 還要 download 很多東西. 15分鐘可能還不夠 download時間耶.

等他跑好的時候還有時間試用嗎?

15 分鐘根本不夠試用. 15分鐘根本是個陷阱

我就遇過很多軟體沒試用版的

瑪爾Gy wrote:
看到這句話我也覺得笑死人了。

一個幾十塊的軟體,給你七天鑑賞期

操弄民粹也不是這樣玩的


幾十塊的軟體就不是軟體?

apple能 為何google不能??

我前面也提過~

好的軟體跟遊戲我們不會吝嗇那點錢

也不會用沒幾次就想移除

廠商該做的是加強審核跟控管app的品質

如果只是小品遊戲~那乾脆賣廣告直接免費下載就好!


如果你像這次apple 使用者被坑還求助無門你會怎麼想?

這次是標準的消費者權益爭議

硬要扯啥民粹?我們是有連署告google了嗎?

我們只是支持北市府這次硬起來的行動

希望google、apple...等線上商店應該有合理的鑑賞期規範及退費機制

這樣我們才能買的安心用的放心

這樣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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