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ds wrote:
手機等級的感光元件在...(恕刪)
3C界常識很多人不懂...除非真的有在接觸的人才會知道XD
formu1a0ne wrote:
請問原作者說了什麼?...(恕刪)
knift wrote:
拿BD來比喻是完全不...(恕刪)
Wiiroro wrote:
為什麼我知道
阿我就受害者阿
看我櫃子下那精美的AIR藍光版........(恕刪)

knift wrote:
1、講話也不用太誇飾了,你又不是魚,怎麼知道魚快樂?你怎麼知道朋友比你不亦樂乎?
2、既然RFS那麼好,那就別刷了,辜負三星一番好意啊!
3、我講話也許粗俗,但我是完全站在消費者立場來講,俗話說「挑貨才是買貨人」,消費者不能嫌?不能挑?嫌一下就要讓你說:這樣子全世界可能沒有適合我的東西?你是三星工讀生嗎?
4、自己刷爽爽,爽爽刷然後再說RFS很好,是我自己太挑,那你是不是雙重標準?一方面嫌別人挑,一方面自己也不用RF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