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建議note 7使用者關機,再用下去爆炸算誰的?

三星發表聲明表,有一定效力


但是您可以主張沒三星沒有盡到通知每位消費者的義務。或者主張不知情(但你會發本文代表你知情)
退機方案實施前,三星絕對脫不了責任。
開始實施後,就難說了。
法官:為何帶一支關機的手機出門?

我:前往退貨的門市的路上..

z759134628 wrote:
你才開玩笑吧?如果...(恕刪)

所以您認為三星的建議,跟法律是相同的效果?
您所說的都是法律位階,可不是一個商業法人的"建議"

如果把兩者的效力,影響力放在一起,那真的
不當類推的謬誤。

如果廠商責任這麼好撇清,那什麼都在哪邊?? 到底這個
建議是從哪邊發出來的?

官方網頁? 這是私人公司的聲明,可不是一個國家的法律。
如果這樣也行,那還幹嘛有存證信函?

而且只是建議,連為甚麼建議,不照建議的會怎麼樣?
他應該在台灣的報紙連續刊登幾天
而且也要說明為何要停止使用或充電,連原因
都不說明清楚,看到的人只知道要停止使用或不要充電,
那有意義嗎?

每個買手機的人都匯到官方的網頁上去看嗎?

再說一次,這不是法律,沒有不知道亦受拘束的效果。
看來造成的損失會不會由三星負責,
各方有不同見解,

但至少,
三星都公告不要用了,
繼續用發生事故的話,
想叫三星賠償手機外的損失,
免不了要打官司了!!
要這樣凹當然可以,那你要確定你當下有把購買證明、原廠紙盒等退貨的東西都帶在身上
不然法官會說你只拿手機就要去退貨,不合常理
如果在車上爆炸,法官會看你行車路線是否為前往門市
如果在公共場所,那你就祈禱你用手機的畫面沒有被監視器拍下
說了一個謊,就要用更多的謊去圓

就像這次三星一開始騙說是電池問題,結果換了機還繼續炸
只會被人看破手腳,得不償失!!

56GY wrote:
法官:為何帶一支關機的手機出門?
我:前往退貨的門市的路上..
三星不是有能力從手機上推播公告,
應該要這麼做才有效力,
誰整天看新聞跟逛三星網頁?
所以爆了當然是三星的責任。
knightcsf wrote:
所以您認為三星的建...(恕刪)


終於看到一篇知道法律是三小的文了
新聞在報,南朝鮮有隻NOTE7在漢堡王燒起來,現在漢堡王說要告三星,賠那張燒到的桌子。

打算繼續用不屌的,可以參考看看,哪天帶衰在公眾場所燒起來,最好是只有燒自己而已,若燒到有的沒的,可以賭看看對方會不會來告你
法律問題就先別談
重點是當事情發生了
也不可能當場丟一句是三星的問題就都沒你的事了
即使沒法律責任
也一定會要辦理許多手續
跑法院也一定是免不了的
你願意為了一支會爆炸的手機搞得自己這麼麻煩嗎?
快點拿去退貨才是真的解脫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