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店家同意 已將文刪除
(此篇誤導文章 已在22樓道歉) 對店家深感抱歉
我有看到您PO文的內容,發現1/22號並沒有您的任何來店及消費的紀錄。
我們有看到您的發票跟我們店的發票格示完全不符,發票上統編號碼跟本店的統編號碼也完全不符。
我們判斷覺得可能是您走錯店家嚕,我們附上我們發票的照片及到財稅局的統編查詢照以便大家佐證…
艾斯机膜一中店的發票照片,發票格示跟原PO不同,而imos的note3保護貼價格是$700,絕非$650

到財稅局統編查詢的照片,以下有住址,公司名稱,負責人

以下是您發票上的統編,查詢出是鄰近一中街的太平路上,住址跟公司名稱跟本店負責人都不相同

不好意思了,由於我們看到您可能誤會本店,所以在此澄清,希望您不要介意,如有關保護貼的真假或是好壞都歡迎來本店詢問,我們都可以為您服務的。或有任何疑問都歡迎提出,我會盡快做回答。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