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是我明明說的是,會造成【燙傷】





如果修回來還是這樣,準備丟消保官了,好幾次已經被高溫發燙的手機給燙到手,有一次還燙到指尖無感.....




上網查了一下不得了哩
引用自: 燒燙傷治療(六)傷口評估...溫度與時間的關係
http://sunifeng.blogspot.tw/2015/06/blog-post_45.html
細胞暴露在45度長達一個小時,那麼細胞將會壞死。
但假如於49度時暴露10分鐘或者52度達2分鐘,皮膚會發生整層壞死。
(你看:只將溫度提升3度,但是產生三度燒傷的時間立即大幅縮短8分鐘。)
現在,我們再將溫度拉高看看:60度時,皮膚只要5秒就燙傷。
而溫度到達70度時,接觸時間甚至只要短到1秒鐘就燙傷了。
我還特地自費買了一支測溫槍,看CPUZ可以看到七八十度,直接用測溫槍測手機背面,NFC圖案上方,隨便都可以測到五十度以上,真的很誇張,SONY你該良心召回了,中階手機你賺得不夠多我們能理解,但是不能生產一支【兇器】還拿出來賣,這根本就已經造成傷害了阿【燙傷】可不是鬧著玩的,看了一下法條,SONY你至少得面對民事侵權行為及刑事業務過失傷害的罪名,煩請好好處理此事


這就是送修之前跑出來的 CPU-Z 高溫,我終於能跟 Z3+的夥伴們感同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