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kit wrote:LG把產品定位分的...(恕刪) http://www.eprice.com.tw/mobile/talk/4531/5000628/1/看完這個實拍比較後還是乖乖用我的V10就好了..
kp.tseng wrote:放棄V20...拍照根本悲劇...(恕刪) 是啦,如果你拍照都是用來做比較看細節找微物跡證,也許V20不適合給狗仔偵探用。對一般用戶,PO網分享照紀念,V20都做雙鏡頭能拍廣角景深了,是能差到哪裡去?手機廠最怕做出完美手機,一定得讓某功能稍微不優秀,讓舊型還能賣新機型有賣點!對非攝影專業,不排斥口愛外型的,V20趨近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