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XES wrote:只是這樣我有個疑問,買東西付錢,因故交易取消,以本例來說就是賣方一再延遲出貨,賣方將款項退還給買方這樣就會被上面的人盯上?這樣給我的感覺就是,給人錢容易,拿回錢困難…… 會不會這是政府因應現在詐騙盛行而採用的自動鎖定機制,若真有此機制,也應該把規則告知各金融機構的櫃台人員吧!?否則真的會很擾民。所以個人還是覺得問題不單純 (當然應該不是買家不單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