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播不實的謠言造成社會問題是觸犯刑法第310條的罪責,
話唬濫太過頭就會演變成散播謠言。
蛋塔王子 wrote:
我覺得應該加一條律法.專抓話虎濫的
hadbeenused wrote:
聽到朋友說蘋果再抓J...(恕刪)
HIMALAYAS wrote:
是有這條法律啊!Google「散播謠言罪」就有一堆解說,
散播不實的謠言造成社會問題是觸犯刑法第310條的罪責,
話唬濫太過頭就會演變成散播謠言。
fsw437 wrote:
刑法310是誹謗罪,跟你講的完全不同
而且刑法310是「毀損他人名譽」,並不是你唬爛的「造成社會問題」
fsw437 wrote:
你才散佈謠言咧
刑法哪一條有提到「散佈謠言、不實消息」罪了?
散佈不實言論,是要當事人才有控告權的,是告訴乃論
憲法有言論自由,所以誹謗罪的成案要件是很高的
且必需要「毀損他人名譽」此要件
我說iPhone5明天台灣要上市
這是唬爛謠言沒錯,但我散佈這個謠言,並沒有讓任何人致生損失,也沒讓任何人毀損名譽
所以我散佈這個謠言,根本不會有罪。
fsw437 wrote:
刑法310是誹謗罪,跟你講的完全不同
而且刑法310是「毀損他人名譽」,並不是你唬爛的「造成社會問題」
HIMALAYAS wrote:
散播謠言情節嚴重者就可能構成誹謗罪,刑法第310條第509號解釋文就有說明,
誹謗罪不是只有毀損他人名譽一項,如有損及他人法益、隱私也涵蓋在內,這是
告訴乃論。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RelaFCourt.aspx?PCode=c0000001&FLNO=310
不實的言論就是謠言,所以有案例是用刑法310條處理。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6862
散佈謠言是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5款。
http://aqp.epa.gov.tw/noise/00/Law/Law_01.htm?no=1D0080067...(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