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erdchen wrote:
接電話的是店長,我告...(恕刪)
我是覺得事情其實就很簡單:
1. 鞋子老實說, 當初拿給一百個人看, 也沒幾個人能看出有這種結構上的根本瑕疵問題, 我還是因為原主人有先告知提示, 說出起來兩隻腳感覺不一樣, 我那個實驗才會這樣徹底的去對照, 一台車讓你試開肯定不會有啥問題, 真正考驗是真正上路...不然這幾年, TOYOTA之類的大廠何必要全部招回已經賣出去, 也讓人開不知道幾公里的車...
2. 店長承諾要退換, 但是後來又因為我的文章而反悔, 我的文章我不認為我有任何違背事實, 我被告也不算沒經驗了, 有問題, 歡迎來提告. 不要在那邊像田太太, 東扯西扯一堆,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然後答應了還反悔, 還要求這位鄉民讓我改文章才肯退換, 先不論是要我把事實扭曲成店家要的內容還是怎樣, 這對人而言,這不是威脅, 甚麼才是威脅??
老話一句, 鞋子不是消費者製造, QC也不是消費者QC, 瑕疵也不是消費者生出來的, 銷售利潤也不是消費者拿走, 庫存管理也不是消費者能經手, 怎麼現在感覺千錯萬錯都是消費者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