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跟兩位朋友去吃欣葉台菜
越想越不對,上來發文
起因是朋友A說他剛好有欣葉200元的折價券
但是滿千才能用,所以想找我跟朋友B三個人去吃
我跟B想說:好啊!有優惠就去,而且我想說覺得不錯的話可以考慮訂這家年菜
吃完結帳時總金額是1560
因為折扣是滿千才可以折抵一筆,當場算以為是每人平均分攤湊整大約455
結果A這時卻說因為是用他的折扣,所以我跟B都應該要付520元
他自己則是支付320元現金+200優惠折扣
當下覺得很問號,但不好意思在餐廳跟朋友爭吵,所以我跟B就先付了520
雖然說的確是用A的優惠券
但沒想過會有人提出這樣的要求
一般來說不都是折掉優惠之後平分嗎?
而且說實話,這個200元折扣
如果沒有我們一起去吃的話他也不能折啊
請問大家遇到這種狀況會怎麼處理?
如果聚餐有優惠券,會折掉優惠大家一起分,還是誰有誰用?
難道是我對平分的定義比較不一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