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未掛鐵牌的車主,你們的脾氣真的那麼好嗎?
早知會等那麼久,不就直接等正10年的D4就好,幹嘛交一台車然後放在車庫而不能開呢.
之前最後告知3月10可以掛牌,就訂了14號宜蘭的飯店,約了六個人要出去玩,今天得知掛不到了,
真是不知道怎麼形容的感覺.好像交車一個半月了.
我是九九年二月二日交車 掛臨時牌到農曆春節完 業代也是一在安慰及託延時間
一托再托了 所以 我在九九年三月十日撰發存證信函通知公司 五日內完成領牌
如不能領牌 僅得解約退還保證金
當然現在還未到期 但是公司已經口頭表示十五日無法領牌
雖然我可以體諒未能領牌並非公司蓄意所為
但個人以為 自己的權利還是應該要主張 不能姑息
自己是執業律師 並任教職 專長為傳統訴訟及不動產訴訟
因大大們購車可能是用租賃 或是用購買
所以個人的法律關係或有不同
但不論如何 先行催告都是必要 否則一託再託 遙遙無期
如果大大們有意共同主張權利 自己可以為大大們協助
不過僅限購買D4相同處境的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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