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消保法相關法條供您參考

消費者保護法
第7 條
I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
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
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II 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
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

III 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
償責任。但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第 7-1 條
I 企業經營者主張其商品於流通進入市場,或其服務於提供時,符合當時科
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者,就其主張之事實負舉證責任。

II 商品或服務不得僅因其後有較佳之商品或服務,而被視為不符合前條第一
項之安全性。

舉證責任在車商沒錯,但規定是符合<當時>之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真的要上法院,告贏的機率不會超過50%,我敢說殘值只有幾萬,又現在擁有該車的人不多了
假如是MK5 GOLF火燒車,那您告贏的機率絕對超過5成(危害到很多人的安全)
依消保法第10條VW還要全面回收(召回)
最好的情況,法官可能會要你們和解,您可以拿回幾萬元的車輛殘值
但纏訟的過程累死人不說,還會浪費您許多寶貴的時間和金錢
基本上真的是不划算
我會建議您前往當地的調解委員會尋求和解(當然要賠您,只是不告官)
如果還是無法解決
又真的要爭那一口氣
那就跑一趟律師事務所吧
以上拙見
如有貽誤
還請指正
心直口快
還請海涵


另外提一下, 老房子都會電線走火了, 老車子電線走火也不足為奇,
以一部十幾年的老車(尤其是老歐洲車), 若是沒有善加照顧, 在台灣這種
熱死人不償命的地區, 電線發生脆化導致短路是很有可能發生的, 而保護裝置
不能起作用也是有一定的機率.

話說以往我任職的公司曾發生產品燃燒的狀況(燒毀一張桌子), 一般家電產品都會有一定的保護
裝置, 但是奇怪的就是那起意外保護裝置都沒起作用, 公司也因而賠了60萬(該產品只售約2K),
不過一個是在一般家庭使用的, 壽命了不起3~5年, 而汽車以十多年前的技術, 真的會有
一定的機率發生電線脆化而短路的可能.

我想樓主應該看開一點, 畢竟老車了, 就當作可以換車的當然藉口吧

說句難聽的,別生氣喔!

這車老到只剩報廢的殘餘價值了,還需要這樣折騰自己嗎?

我很怕這種瑣碎的事煩我,如果是我遇到這種事,應該會算了,放自己一條生路,好好過日子。

如有冒犯請原諒,我想版主可能想聽各種聲音吧,所以我這種不中聽也算是一種看法囉。
大家回想一下
為何要換保險絲和配電盤 ?
一定是原本車上的零件有問題
所以樓主才要換新零件

換新零件確變成火燒車
應該保留當初修車的收據
看看換的東西是不是正確的料件
可以去別家保修廠問 或汽車家族問

假如料件標號沒問題
那會不會施工有問題
還是料件本身有問題
這是車廠和保修廠的專業
應該請他們自己舉證釐清責任!
都查不清處
請車廠零件部和保修廠各賠車價一半

兩方都不想賠
就去告消保官
一定有下落

《DIY CENTER》 自助互助中心
台灣消費者的權益真是低.
這種事情發生在國外,可不是單純是消費者的問題.
去年日本松下為了一部10幾年前製造的電暖器起火事件,全面回收10幾年前的電暖器並回贈最新型電暖器,松下社長還在電視上公開道歉,就因為火場鑑定是電暖器自燃,就算設計有瑕疵,也是10幾年前的舊產品,但是松下全權負責到底.
反觀,台灣任何產品瑕疵問題,都會先問使用者是否使用不當,使用環境是否有問題,完全不先自我檢討,幾年前VW T3自燃事件不曉得結果怎樣?

把訴訟往返時間省下來賺錢,搞不好還比較划算~
那麼舊的車了,也早該報廢,開上路多危險...

客機就算固定有很好的保養,到了期限還是得淘汰..
Jason555 wrote:
台灣消費者的權益真是...(恕刪)


這是不同的情形, 用這種例子來爭只是讓人覺得是澳洲來的客人.
歐系車採用的環保線材使用壽命到了, 也沒有說免費更換喔
foxfoxfox wrote:
這是不同的情形, 用...(恕刪)


十幾年前的歐洲車根本還沒用環保線材 , 所以跟這扯不上關係吧
還有爭取自己的權益就叫澳客嗎? 將心比心吧 , 不是每個人都有錢買新車

我覺得現在的討論都太早,
原廠,私人修車廠,車主,外來因素,
都不知道原因出在那,很多定論都沒意義,
車主一定怪車廠,車行一定怪車廠,
車廠一定怪車行或車主,誰都不想賠,

可是問題是出在那~~
車主保養不當?
車子設計不良?
修車廠維修不當?
外來,如小動物還是行駛撞到損害?

如果舉證不了,那就自認倒楣了!
不然就去告吧!不過提告是要有證據的...
希望您可以找到福斯設計不良導致起火的證據,
也可造福大家!
akira29008 wrote:
十幾年前的歐洲車根本...(恕刪)


看不出來這叫爭取應有的權益. 如果這樣也通的話, 手邊任何東西壞了, 只要擁有的一天都可以找原生產公司凹保固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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