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做了15000公里的保養(2.0 TDI)機油自備(MOBIL ESP 5W30) 一瓶350X4另外壞了一個尾燈工資加燈泡錢是170+168=358 (貴...)所以正確保養金額應是2513-358=2155我有會員卡零件88折以上供參考現在去還送啥冷氣健檢另外免費換了一個叫暖氣管路束套之類的東西聽說為了減少異音
vince_ch2001 wrote:請問一下 蝦咪會員...(恕刪) 1.我也是今天才知道輪胎對調要錢2.VOC福斯車主俱樂部年費1000入會送紀念品往後維修保養零件88折3.我在高雄太古澄清廠保養一向都自備機油
icewung wrote:可以告知是哪一家原廠保養場可以自備機游好嗎?目前為止北部我去的都不行... 如果自備符合VW 507.00的機油,該廠不能拒絕。若車主遇到請此情形,請要求保養廠在工單上註明拒絕使用自備機油及其理由等文字,並向各縣市消保官提出申訴,再向太古標達CALL 0800電話抗議。
morris661229 wrote:另外壞了一個尾燈工資加燈泡錢是170+168=358 (貴...)...(恕刪) 換個燈泡要170... 我幫你換收100就好了啦~ 現在的保養廠真是越算越精... 什麼都要算錢...
caleb0322 wrote:如果自備符合VW 507.00的機油,該廠不能拒絕。若車主遇到請此情形,請要求保養廠在工單上註明拒絕使用自備機油及其理由等文字,並向各縣市消保官提出申訴,再向太古標達CALL 0800電話抗議。...(恕刪) 就算不拒絕一樣幫車主換油...但引擎的保固應該就失效了吧...就目前所知好像所有的原廠保養廠都是採用此作法...
rafale1979 wrote:就算不拒絕一樣幫車主換油...但引擎的保固應該就失效了吧...就目前所知好像所有的原廠保養廠都是採用此作法... 亂講,已經是老梗了,這違反公平交易法了....「拒絕提供保固或影響保固如此已違反了公交法第19條第六款及第24條」只要車主的油沒問題、符合原廠規範,不得拒絕保固...也不得收「廢油處理費」「環保署基管會表示,國內對於汽機車用的潤滑油(即消費者所稱的機油),有收取「回收清除處理費」,該費用收取的對象是潤滑油的進口或製造商,業者必須依規定向環保署主動申報,並繳交相關費用。且該費用均由銀行代收,並未委託任何保養廠向消費者收取。一般保養廠在保養後所累積的廢油,亦由環保單位無償為保養廠處理,故亦無理由向消費者收取費用。 如保養廠因為消費者自備機油而欲加收費用,亦應有正當理由,並須經消費者同意後始可收取。所以,該保養廠以環保署名義向消費者另行收費,實為欺騙行為。」歷史文章請多查詢,無奈每年都有許多新車主心地善良被唬....如果自備油符合規範,保養廠敢在工單文件上註明「拒絕自備機油」??都是嘴巴說說而已吧,還不是為了業績?!
我在桃園和中壢保養我的GTI,他們的確拒絕我自備機油,從此我再也不去原廠.上個月,我的洩壓閥破裂,在廠外更換後,回原廠要求消除電腦的故障碼,原廠竟然跟我說要更換整顆行車電腦,要價46000元.後來也是找廠外更換電腦程式,馬力提升到245匹,"只"收了我35000元.VW的車不是不好,只是原廠的態度,令人不敢恭維.還好廠外的技術都很成熟,幾乎沒有什麼是非要原廠不行.(除了和德國總廠連線配對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