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勸行動電話門市從業人員,講話之前請三思,不要犯法

公平交易法第21條:「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事業對於載有前項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得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前二項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廣告,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知其所傳播或刊載之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仍予傳播或刊載,亦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公平交易法第41條:「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違反本法規定之事業,得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連續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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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所有行動電話業者和通路商從業人員
奉勸各位不要隨便批評某品牌手機是否優劣
各位只是領死薪水 少少的抽成
萬一被人側錄音,送給公平會或廠商法務部門
除了被依公交法21條罰鍰外,還涉汲加重誹謗罪
即使被判緩刑,還是終身汙點,不要說請不到良民證,連工作丟了找工作都有困難

講話之前,慎三思!!!

吵成這樣也不簡單啊
乾脆就三星跟HTC都不買不就成了?
各打五十大板
還是有其他好手機的

豬年...豬頭啊... wrote:
公平交易法第21條:...(恕刪)



在這邊奉勸....

阿.....

業者會來這邊看啊?
leeleekoko wrote:
在這邊奉勸....

阿.....

業者會來這邊看啊?.(恕刪)


業者真的會來看唷
當初我跟遠傳買手機遇到問題 他們遠傳電信的人員也有上來看

更別說之前新聞報的三星廠商的事件了

都會來關注 奉勸各位 回文時理性一點吧

三星跟HTC罵來罵去 到最後我們這些爬文的人也不會想買了

直接投入其他廠牌的懷抱~

但不得不說 HTC的蝴蝶機跟三星的NOTE 真的蠻優的~

只可惜粉絲跟工讀生的不理性發言 害手機跟著受害~


身邊一堆朋友都跑去購買LG之類的了~~
我們國家那麼軟...這東西有用嗎
人家不甩 又能怎樣..
我猜這篇是延續之前被鎖的另外一篇吧?

老實說,台灣企業虛有其表的職場專業教育,還算新聞嗎?

只是剛好燒到熱門事件上吧?

很多人現在提到三星,就什麼話都出口了

但是有些東西,以䚰傳䚰實在沒什麼意義

就算爭贏了,還是改變不了事實


事實上,多半3C銷售人員,的確在販賣商品前多少都要研究產品特色賣點

有些企業,的的確確還會針對商品利潤與獎金特別對銷售人員進行分析推廣

冷靜看看台灣的銷售人員薪水制度,你真的認為這樣有錯嗎?

我不要點名誰

有朋友家人在3C集散地上班的,我想都可以去問問看

當然不可否認,也有部份經銷商,本身薪資制度比較好

旗下銷售員就比較不會因為利益而強推,或是技術性引導

但我要說的重點是,這原本就是市場上的生態,真的要很訝異嗎?


滿多人都說三星暗黑行銷,賣東西分獎金,所以銷售就為了錢助紂為虐?

是啦,的確

我之前賣3C也會為了錢這樣

不為了錢…難道我去當銷售是為了散播歡樂散播愛?不用吃飯了嗎?

既然有獎金差別,為什麼不賣好賣獎金又高的呢?

看到這邊,先別急著火冒三丈,以為又是一個三星打手

非也,老實說…為了錢,其實我賣華碩產品才是最多的

宏基的也領過不少,不然至少還有聯想的

三星不過九牛一毛而已!

真的靠三星獎金過生活?餓死比較快!



接下來,我要說的才是重點,這是我知道的差別,關於宏達電



我在3C銷售從業以來的那段日子

你知道那一家企業的產品訓練最正式嗎?

對!就是htc

三星?華碩?Dell?宏基?聯想?

別鬧了!資料給我,成本價錢獎金給我,我背一半就可以賣的嚇嚇叫了!

唯獨宏達電


你有聽過,要賣宏達電要經過考試嗎?

你有聽過,要賣宏達電,經銷商要取得教師資格嗎?

那你又知道,宏達電的貨,就算你不照規矩來賣,還是可以拿貨賣嗎?

因為htc的強處,原生的sense操作介面

所有有上過宏達電課程的銷售都會知道,他們家的產品

有上過課,跟沒上過課銷售力道差多少

因為介面很人性化,很便利,也很獨特

如果只是背資料價錢,根本賣不動!

因為這樣的銷售只是把好牌拿去當爛牌打,單純價錢規格訂輸贏而已!

所以,問題也就來了!


就是因為太正式!

3C銷售市場很極端的,尤其是台灣

不要說銷售了,就說消費者好了!

就算我告訴你

給我兩個小時,保證你以後絕對不會去買其他手機,連SONY都不屑

從此以後非hTC不買

我真的很想問,哪一個人有這麼多兩個小時願意聽?

哪一個人聽了願意相信?

然後也不過問大家最關心的價錢問題?



今天如果你是銷售

就算賣三星一支獎金三百,hTC獎金一支五百

賣三星,因為也沒什麼人性化的操作介面,規格背一背,影片demo完,了不起20分鐘,要不要買隨便你

談談價格,談談贈品,OK,成交簽單,不OK,下一位

東西又不是真的會爆炸,長的也還頗OK

賣hTC,哇塞,先上幾堂課,整天教育訓練,公司還沒補貼銷售損失(意思等同沒有加班費)

有認真學,我試過,真的賣起來聽到感覺都要飛起來變成狂派金剛了!

別說什麼不好賣,賣翻了好嗎!

只是…一支基本就是兩個小時起跳,還要拉椅子推桌子,倒茶斟水…

(如果這樣你聽不懂,大概就是賣DIY電腦要送Windows教學的那種感覺啦!)



來,各位請假設你自己是銷售人員,你要吃飯的!

一個禮拜後,請給我你會繼續努力推銷宏達電的理由!

說真的

我就算不去賣三星

我也寧願去賣華碩!

投資報酬差太多了!



上面說這麼多,我相信如果有看完

你會知道,我到底是捧還是貶宏達電

市場很現實

消費生態很現實

宏達電一樣有獎金,甚至還有很完善的教育課程

只是,這樣的優勢不被第一線銷售人員所接受罷了!

要怪銷售人員賺暗黑行銷的錢,不懂廉恥,打壓國人嗎?

難道銷售不是人?不需要吃飯?

兩個小時賣一支手機還是理想值

大家都一樣

有聽說過什麼叫做問問而已沒要買的嗎?

再來,我還沒提到做外國客人生意的部份喔!

難道上過課,英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直上嗎?

有翻譯麵包?你知道那套課程全程英文難度有多高嗎?!



我不否認,這串文章的起源,銷售人員卻實做的不好

也有詆毀之嫌,或者乾脆說事實好了

差別只在於,他有沒有多一句「人家Mobile01」都這樣說

但,真的這就是重點嗎?

消滅所謂的造假,黑暗行銷,於是就可以翻盤了嗎?

我不覺得宏達電手機獎金少阿

問題是,是你你賣嗎?

三星的獎金領的比華碩辛苦耶!要三十支五十支才有耶

為什麼銷售都要選擇靠過去呢?

你真的懂了檯面下,銷售人員的痛在哪裡了嗎?



牧羊都要牧羊犬

賣3C產品,難道不應該先擺平領頭羊?

如果完善的教育訓練加高額獎金,親善便利的獨門強悍介面

反倒賣不動

我真的覺的,這問題不要老是怪罪銷售人員

說句白話點的

你確定

宏達電真的懂銷售哲學嗎?

實戰,理論

有差別的

上了戰場更是血淋淋的

的確對手很黑暗,很惡劣

那接下來要如何應變呢?繼續兩個小時賣一支嗎?

我不認為這樣可行的

就算宏達電的手機可以時光暫停!

尤其是對不少消費者來說,手機到手就刷ROM,包括我

當最強悍的賣點直接被無視以後

你真的會買嗎?



以上文長,會不會被回收我不知道

有多少人會看到腦充血我也不知道

我只知道

這是我經歷過的事實

不需要相信,但是也請不要拒絕,因為暗黑絕對不是唯一的問題

不真誠的去面對市場上赤裸裸的難關

我想,大家還很有得爭

也改變不了什麼!







其實版大這樣講,其時無太大的實質作用,小弟本身也是從業人員,但因為我們第一線只是給人請的...
也無太多實質權力,公司上層要我們賣什麼,就只能賣什麼...我自己本身也排斥某牌,但每個月到個人考績
評比時,不外乎都會被上頭噱一頓...很多次都讓我覺得很無奈,業務人員說話老實也不對,不老實也不對,難道要我們別做這行了嗎?講老實話是因為從高中自己對手機極有興趣,才會想要賣手機,想要把自己對每個廠牌的見解,分享給每位客人聽,但往往都會被上頭罵..漸漸的我對自己的工作抱持著有疑惑了..到底該怎麼做,
通訊手機真的很難做

豬年...豬頭啊... wrote:
公平交易法第21條:...(恕刪)


內政部中華民國94年3月31日台內
警字第0940100374號令:
一、「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
第6條第2款規定「受緩刑宣告,
未經撤銷者,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

另外討論手機優劣不會構成誹謗,
除非他意圖散佈於「眾」,這個意圖很難
舉證,加上又是告訴乃論…


可小果 wrote:
內政部中華民國94年...(恕刪)

法匠...
板大...我之前在台哥大做過...
我推HTC就是被店長罵說三星或那麼多為什麼不推三星要推HTC...
我推HTC客人就質疑說網路上說HTC很爛...不管我怎麼解釋客人還是要三星...
到最後...我乾脆辭職不做了...

說真的...
不要認為我們這些門市人員有多大的權利,
貨配多少都是總公司在發落的...
門市人員只是負責依照總公司的指示來賣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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