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oking wrote:好啦 不要再噴口水...(恕刪)抱歉讓你們這些恨死改裝車的人失望了 抱歉,實在是不喜歡你最後一句話可否修改一下沒必要造成對立。 大家都希望快快樂樂的出門,平平安安的回家所以才在這邊探討這各話題
在法治國家, 所有的事情都是要有規範的. 所以由學者, 路政機關, 警察, 改裝業者, 汽車製造業者一起來為消費者訂出一個合理的合法改裝範圍是必要的.而在執行面上, 一味要求警察取締是沒有效的. 因為改裝車太多了, 警力有限. 但是, 相對而言, 改車技術及設備不是人人都有. 所以應該針對改裝廠進行規範. 例如建立合格技師的認證制度. 在規定的範圍內讓改裝車在合法的技師開具合法證明, 簽證並向路政機關登記的前題下可以上路, 不論多新的車, 只要有改裝某些部份, 便需要每半年驗車一次並更新技師簽證. 而相關文件(如改裝項目, 時間, 技師簽證)必須和行照一樣隨車備檢. 而改裝車廠也需要將所有為客戶改裝的資料記錄存檔, 每年申報給主管機關.另外, 如果有非法改裝(即改裝超過合法規範的項目)的情況發生. 需要重罰車主及為其改裝之改裝車廠, 如果因此發生事故造成傷亡, 非法改裝車主應依求處刑責, 而為其改裝的車廠及技師要連帶責任.也就是說, 建立合法的遊戲規則, 將法律的要求由合法的合格改裝廠來執行, 執法的重點及資源要放在管理及要求合格改裝廠還有打擊非法改裝廠上. 這樣子對政府, 業者, 及消費者都是一種福利.要建立一個觀念. 改裝車是一種"相對"有錢人的玩具(沒有閒錢去套件的人, 不會去玩改車). 他無可避免會增加某一方面的社會成本. 所以需要使用者付費. 建立合法的制度會讓改裝的成本增加(例如套件的檢驗, 合格技師的簽證費, 或是對改裝車加課其他稅捐), 而這些成本需要轉嫁在改裝車的使用者上. 成本的增加, 會間接的排除一些貪小便宜又不負責任的改裝車主. 想玩改車, 可以, 但是要付出成本, 而且要依規定來. 這樣子才是一個合理的制度.另外, 監理單位真的需要好好的整頓. 政府必須要打擊不肖的放水人員及黃牛. 因為健全執行規定的機構, 是任何政策要成立都需要具備的先決條件.
我引擎室有裝拉桿我室內有裝賽車椅.MOMO方向盤我改音響.因為老車無CD我外觀有加大鋁圈.煞車碟盤我改避震.降低車身.驗車OK但是我引擎未動.因我覺得夠用.開車又不是賽車我排氣未改.因我覺得沒必要.裝不好像台客吵死人..死也不裝我大燈未改.因我覺得亮度OK.且聚焦調不好會害死人.不如不裝我雖改音響.但我沒裝重低音.車車又不是電影院.沒必要時間一到就照規定回廠檢驗(不是找牛伯伯)我改裝該死嗎?而我的車車還是喜美車....我改裝但我有公德心耶...
看看對面的日本所規定的條例http://mlgarage.cside.com/tuneup/syaken.htmlJASMA(日本協会)認定書OK。、「保安基準適合」大丈夫。 「競技用」通多。通常心配。、交換注意。触媒不可。車体出(車体寸法全長、全幅最大値)、取付安全性確保、排気音量103db以下条件。完完全全制定出規範,路邊欄檢驗車也有專業人員檢驗『自動車検査独立行政法人』http://www.kappa119.com/~yanachan/wan41120.htm這樣的取締,才真讓人心服口服
古人說淮橘為枳 這來形容台灣許多東西為何不開放真是最貼切的成語台灣太自由了 自由到不會尊重別人 自由到傷害別人而沾沾自喜台灣國民素質低落之快令人欷噓許多東西只要引進到台灣就全變了樣,遊輪和BOT都是例子所以才說嚴刑峻罰 只要危害安全 一律嚴懲 亂改車的也要 亂飆車的也要 幫忙亂改車的也要我贊成一位網友所說 要要求開放 但自律在哪裡? 沒有自律的話 改裝車的形象永遠會和飆車族 不良少年連在一起說實話 不是不可行 而是台灣人太聰明了 可惜聰明都用在小地方上有網友說台灣的產品也不錯阿 有許多也是可以通過安全檢測的阿! 但有多少人願意負擔這高昂的改裝成本? 我想許多小朋友還是寧可改土炮 爽一爽就好
不是改裝一定好或是一定不好,重點在改裝如果沒有做出侵犯別人權利的事,有什麼罪?自己買的房子,在不違反建築法規的前提之下,可以愛怎麼改就怎麼改啊?難道房子倒了所造成的傷害會比改裝車小?以自由人權的角度來看,無限上綱地限制改裝根本就侵犯了人民的財產權,自己買的電腦可以不可改裝?電器可不可以改裝?衣服可不可以修改?房子可不可以修改?手機可不可以改?相同的道理,套在車子上時,為什麼就變成彌天大罪?超速撞死人的不見得是改裝車,原廠車就不會發生意外?難道因為少數人的不當行為就因該因噎廢食?難道有人超頻cpu燒掉了就因為立法禁止超頻?砍人不等於飆車族,飆車族不等於改裝族…還是想清楚邏輯吧~
要討論現實. 當然可以拿台灣其他"無法無天"的地方來說. 那麼改車當然不是一個最嚴重的違法問題.不過如果要討論是非對錯. 那麼要公平合理的來分析. 不能因為別地方違法也沒有嚴格執法, 就把違法的東西合理化. 好像說違法也沒有關係一樣.房子拿去亂整, 本來就是違法的. 從來沒有人說房子可以亂整. 建築法規及消防法規都規定的很清楚什麼一定要做, 什麼不可以做. 那麼改裝車呢? 改裝車現在沒法規在管嗎? 有呀. 那就是改裝結構及動力就是一律不行.沒錯, 在法規的規定內改房子沒關係.不過, 在法規的規定內改車(如貼個貼紙), 又有誰說那有不行了呢?問題是在於, 現在大部份改車的人改的部份, 都是非法的部份. 違反了規定的改車(不論法律合不合理), 和合法的改房子, 如何能類比??事實上, 如果完全符合建築法規的規定(先不論在現實上可不可能), 房子是不太可能會倒的. 至於非法改裝車會不會增加其他用路人的危險及不便. 那麼很多其他朋友已經說的很多了.拿電腦改裝來比並不是很恰當. 電腦是在家裏自己用, 機子操毀了也不會影響他人. 電腦要如何超頻, 和公共安全的影響不大. 因為一般電腦就算爆炸, 能放出的能量也很小, 不會傷害他人.車子的力量和電腦不同, 一部汽車裝有內燃器, 馬力動不動上百匹, 一部一, 二千公斤的機器可以加速到時速上百公里. 這是多大的能量呀? 更大的問題是, 車子不是在家裏開的. 99%的車子是在公共道路上開的. 一有不小心, 那就是人命死傷. 台灣一年因為交通意外死去的人有多少? 因為電腦操作意外死去的人有多少? 這能比嗎?老實說, 如果你家裏院子很大. 你車子改了之後只在你家院子開. 那麼, 基本上你的車子不需要任何行照及牌照及駕照就可以開. 因此, 當然你要如何改, 都不會有人管你, 也都合法. 因為那是你的"財產權"沒錯.但是, 開上馬路就不同了. 馬路不是你家的. 是公用的. 公共用路權也不是你的"財產". 什麼車可以上路, 不是你說了就算. 而要符合社會大多數的利益及安全. 法律規定的, 不是你有部車可不可以改, 而是改了的車可不可以"開上馬路". 我們在談的是"公共安全"而不是"個人財產". 我100%主張在自己家裏改車應該要自由, 就算你要把你的小發財裝上噴射機引擎, 只要你不上路, 那確實是你的個人自由. 但若是各位車主改了車是為了要去"開上馬路". 那麼, 個人認為, 有沒有影響到別人的安全及大眾的利益, 就不能只由改車的人自己來自由心證. 必須要尊重所有用路人及全體市民的權益. 那麼, 訂出一個標準來遵守, 也是必要的.民主是多數決, 如果多數用路人不希望讓某種程度以上的改裝車上路, 那麼立法禁止改裝車, 也不能說是沒有合理的基礎. 問題就是, 如何介定出這個標準在哪裏.所以這個問題, 不宜以個人權益來作為討論的出發點. 如果連這個"公共利益"VS"個人自由"觀念都看不清楚. 那麼是應該要多想一些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