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書僮 wrote:
所以追車害死人有理?...(恕刪)


奇怪,明明是被追的人撞死騎士,
怎麼變成追車害死人?
我也是贊成應該追...

但是最好還是盡可能保持安全距離 and 不違反交通法規之下 再去追...

不然今天若是前車閃過,後車撞到這對母女..

豈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被擦撞還能修,撞死人是沒得賠命....

怪他追車才害死人,這樣的確是太過牽強,就算不追,他就不會肇事嗎???

主因應該還是在那位MARCH車主,敢作不敢當,闖了禍還想烙跑,這才是主因吧..

乖乖下車賠錢了事,不就好了~

不過今天又發生一樣的事了,這次是換成酒駕擦撞,然後逃逸肇事...一死一傷~

這次也沒人追他,他一樣逆向肇逃~

所以說啦,今天不管有沒有人在後面追,那種作賊心虛的都是一樣會亂開啦~

然後到時候在法庭上哭哭,說對不起,我錯了,我願意負責 (私下把財產都轉移)

法官就說被告有悔意,給個緩刑,到時候就又是一條好漢,酒照喝,紅燈照闖...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4086557/IssueID/20120313

昨晚看新聞時,警方是有提到,追車者並無直接肇事責任,但會追究其闖紅燈及超速的責任!

tzongyao wrote:
不過今天又發生一樣的事了,這次是換成酒駕擦撞,然後逃逸肇事...一死一傷~

這次也沒人追他,他一樣逆向肇逃~


追了撞死人 沒追也撞死
那到底要不要追

這要請書僮出來講故事了

___喬飛____囧rz___ wrote:
追了撞死人 沒追也撞死...(恕刪)

發生的事就發生了~討論當然會有多方意見!!
沒發生的事你卻認定為已發生了~ 這樣跟雞生蛋 蛋生雞 不是一樣!?
台灣要成為法治國家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很多人遇到事情只想私了或用自己的方式解決

警察爛或警察積案甚至吃案是一回事
警察就那幾萬人,一般人民不是警察
警車有警報器,有警網可以聯繫其他警車圍捕
在支援警力未出現前,現行的做法也只是跟車

現行犯?
一再說這次的肇事者是現行犯只是凸顯對法律的認識不足
在法庭裡可不會因為你誤解法律而有所寬待

小學校園裡常見小朋友嬉戲
某甲不小心碰了某乙的頭
某乙決定問某甲為什麼碰他的頭就開始追逐某甲

今天的場景換成是兩部動力車輛的追逐
而且是在大馬路上

酒罪駕車有罰則
酒罪行人沒罰則
其間的差異顯而易懂

民事糾紛鬧成刑事案件
可憐那個破碎的家庭
人生最大的悲痛是突如其來的憾事
死去的人和家人連最後說上一句話的機會都沒有...

可能我的文字過於簡短

我真正的意思是追車的人看到肇事者撞死人,自己的內心還能理直氣壯嗎?

我是駕駛人我會內疚
litlin wrote:
奇怪,明明是被追的人...(恕刪)
tzongyao wrote:
我也是贊成應該追.....(恕刪)

說實在的 應該考多方面思考 事實已經是事實了 爭論對 錯 沒有意義
我只認為要去思考出哪個會比較好
追的過程中如果闖紅燈 超速 任意變換車道 追的人可以規避這些違法?
再來 如果因為追的人 發生了事故 他可以因為他因為追其他人 而卸責???
然而 相對的 在這追逐中 對於其他人 來講 是不是兩個飆仔在公路上賽車
兩害相衡取其輕....
然後此事故發生 追人的 得到的結果是 錢不一定追得回來 然後還可能內疚一輩子,還得接受我們在網路上的評斷......



高級書僮 wrote:
那你的良心呢?過得去...(恕刪)


如果只是要討論良心,那就不需要法律了,用良心判就好了,

所以這篇是討論責任? 還是良心? 每個人的良心依生長環境不同而不同...

如果要說良心 前車當下就該停了,所以討論良心似乎沒有意義...
假如一個多月前馬幫的計程車司機沒有追上去
那當時的故事結果應該不一樣
那怎麼沒有人公審一下那位計程車司機
是因為
沒有撞到人嗎?
反之
該不該追上去呢

假如這位大哥不追上去
那個人不肇逃
那位母女那個時候不出門
很多假如留給別人討論就好

反觀這件事

當事人態度比較重要
現在還沒有出現

就跟馬幫一樣
如果第一時間處理好
後面就不會有公審了

請當事人出來說明
其餘的都是假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