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透過民眾所提供的行車記錄器開單 提供的那一方 是否涉及各資法議題

放上你違規的照片來給大家評評理阿~~
違規在先還講這麼多~
我每天開車上下班,尤其是高速公路走路肩插隊,隧道內變換車道最可惡
違規的不良駕駛太多了!!!
個資法一施行後~

什麼東西都要扯到個資

好像都有被迫害妄想~好像自己的個資三不五時都有人想偷~

全部都個資

那是不是什麼事情都不用作?


jack9728 wrote:
想問一下版上的前輩警...(恕刪)


先不要管個資法了

先說說 Jack 大遇到什麼問題
哇 大家的火力把樓主嚇跑了嗎?
超過10頁沒見影子了
我最喜歡檢舉你這種人了
mameir66 wrote:
放上你違規的照片來給...(恕刪)
樓主應該是被檢舉開單了很不爽, 其實我也不是太贊成搞成全民狗仔, 把紀錄器當武器用。

不過我認為走個資法應該是行不通的。

違規舉發必須包含基本的人、事、時、地、物, 檢舉影片應該很清楚拍到違規事證, 賴也賴不掉, 或許可以考慮從「時」下手, 檢舉人的行車紀錄器顯示的時間是沒有經過公證的, 不代表是正確的時間, 執法人員也沒有在這個時間點到現場加以查證違規事實, 從這點去申訴看看有沒機會吧。

jack9728 wrote:
對 我知道 給的單位...(恕刪)


提供違法事件的人 "給" 合法機關處理查詢 ~ (哪有違反個資????)

而合法機關 " 給" 違法者罰單!! (哪有違反個資???)

違規者的個資 只有出現在 合法機關 與 違法者本身 只有合法機關與違法者知道 哪有洩漏 ???

到頭來 提供者 還是沒有取得 違規者的個資 ~ 哪來違反個資法 !!!!

腦筋可以清醒點嗎 ....

像你這種人被檢舉開單只是剛剛好而已~~~

還敢上網問這種問題.....還真不怕丟臉 .....

如果你這論點成立 我想也一堆人可以告你了~~

jack9728 wrote:
想問一下版上的前輩警...(恕刪)

看你被開單就爽拉

爽拉
爽拉
爽拉

希望你以後每天都被檢舉

爽拉
爽拉
爽拉
這個不會有個資法的問題啦!!
只要拍攝的地點:
1.是在公共場所!!
2.供大眾行走的馬路!
就算拍到你的車牌,車牌本身就是一種提供辨識的證明!!
當然一般普羅大眾,沒辦法知道,查明,這個車牌裡面的車籍資料!!
但是警察視公權力的執行者,有權利去調閱車牌資料,逕行開單!!

所以,不會有個資法的問題的!
好可憐歐~ 沒人要挺樓主~~哭哭了

先說說您是怎樣違規的或許有一些三寶會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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