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一下版上的前輩警察透過民眾所提供的行車記錄器開單那麼提供的那一方 是否涉及各人資法 妨礙秘密罪 議題畢竟未經過我同意將相關資料提供給警察雖然 警察屬執法機關 給警察單位 屬正常行為但是 提供行車記錄畫面 未經過我同意 應屬違法吧請指教
jack9728 wrote:想問一下版上的前輩警察透過民眾所提供的行車記錄器開單那麼提供的那一方 是否涉及各人資法 妨礙秘密罪 議題畢竟未經過我同意將相關資料提供給警察雖然 警察屬執法機關 給警察單位 屬正常行為但是 提供行車記錄畫面 未經過我同意 應屬違法吧請指教 敢問是哪種違規??變換車道 未打方向燈,還是 下交流道插隊??
那如同Google街景之前顯示了路人車牌 卻被告知違法同樣是 沒有姓名 地址 電話 身分證字號等卻依然違法同樣的 提供我的車牌號碼雖然 沒有姓名 地址 電話 身分證字號等但 還是 沒有經過我同意 給予了第三方
jack9728 wrote:想問一下版上的前輩警察透過民眾所提供的行車記錄器開單那麼提供的那一方 是否涉及各人資法 妨礙秘密罪 議題畢竟未經過我同意將相關資料提供給警察雖然 警察屬執法機關 給警察單位 屬正常行為但是 提供行車記錄畫面 未經過我同意 應屬違法吧請指教) 檢舉匪諜也要經過他本人同意嗎。
那以後行車紀錄器都不能用嗎?你將個資法無限擴大了 google街景是有侵害隱私之虞才會打馬賽克跟個資沒什麼關係如果照你的看法 私人監視器百分百違法 警察也不能調閱私人監視器悠遊卡公司也違法 因為他會透過悠遊卡記錄你進出捷運站的時間及地點光憑車牌是要洩漏你什麼個資 誰知道車主是誰…想太多 被檢舉不爽可以去檢舉別人啊 我跟別人說你的性別難道也是洩漏個資?
google那部份是跟肖像權有關不是因為個資法所謂個資是某項資料可明確的指向某個人這才叫個資如公佈名字 不算個資公佈公司 不算個資同時公佈 就算個資了光一個車牌根本跟個資法無關以樓主如此模糊的論點不用給警察車牌光你在路上看到別人車牌已屬違反個資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