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搜尋了一下,發現他已在議會上公開道歉。但是.....一點誠意都沒有!反而又在怪沒有通知他一起調閱監視器?如果有通知他的話.....我看又是一次監視器剛好壞掉的"巧合"吧新浪網新聞新浪網也是.....是先?事先?傻傻分不清楚!
對不起唷~我不是很懂~交通法規上有規定~在行駛一般到路的時~停車時的間距嗎??以上~沒有要幫某人找藉口的意思~單純好奇!!=============================以這次案例~我覺得~不管有沒有說要保持距離好了~在一般道路上~原本就不能倒車~除非路肩停車~而影片中~議員所後退的距離~感覺有超過半公尺(也就是50公分)!!實在不太像是滑行~就算是好了~在這種情況下~後車很難有及時的反應~!!怎麼會是後車的錯呢?真是可憐路人!
jack185 wrote:如果可以,還希望大大...(恕刪) 唉~~那件事...已經快十年前了,對方酒駕,竟說要「倒車停路邊停車格」,在紅燈停止線倒車因為是小弟的"第一次"發生車禍事故,為了追對方(對方往前想落跑),我也移動了現場;加上經驗不足,後來對方答應維修到好,拖了快一個月終於修好。事後才又發現,大燈內的卡損斷裂,用silicon粘的!所以,得了個經驗,現在上路就比較不怕,也知道怎麼處理,就算對方移動,自己的車也千萬不要移動!如果要移動,除了畫粉筆,一定要加上各個角度的拍照雙重舉證才行!
Cat_Hyts wrote:法律有規定在行駛一般到路的時~停車時的間距嗎?...(恕刪) 這是很好的反應呀,一切先問過"法律規定",免得變成各說各話,潑婦罵街.有趣的是,台灣並沒有法律規定停車距離,最多是規定"保持行車安全距離. 一般道路: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的距離"而根據個人經驗,所有行車糾紛判決裡,最常看到的:應注意而未注意,而且是判給後車的,除非後車舉證前方不當行為.提供一個新聞連結,如果不是自行找到高手舉證,當事人就賠翻了:找工程師上法院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