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峰 wrote:那件事...已經快十年前了,對方酒駕...(恕刪) 多謝大大補充,基本上都對,財損多少見仁見智,但是奇蒙子會DOWN到零下幾度C吧...補充一下,新的法律修正,過去車輛事故若無人傷,肇事逃逸警方是不管的(符合非公訴罪不介入原則),但是現在的法律修正,若車輛故事當事人自行離開,警方可用肇事逃逸名義發布,強制到案,所以,己方要做的,就是報警,保留證據,保全現場,在法律上爭取最大保障!!
大頭心態以為自己是議員權勢較大就這樣為所欲為台灣的政治亂不是沒有原因的後車的女車主真的很可憐真的是夠委屈她了好在監視器有環她一個清白另外那一句"妳頭腦有問題、幻想症阿"可不可以反告他公然侮辱呢??這確實已經對當事人造成傷害了
看樣子要早點來去裝行車紀錄器,最好前後各一台廣角的。後面那一輛車的車主真的是天公保佑,要是沒剛好被監視器紀錄到的話,我看肯定被那王大議員給吃了。遇到這種鳥事,真的會變成羅生門。我同事的朋友就曾在一個路口被闖紅燈的撞,偏偏就是沒監視器,也沒其他人證,對方也堅持自己是綠燈,最後只能裁決責任各半,真的是嘔到吐血。我知道我無法證明同事的朋友自己沒有闖紅燈,挑剔的網友不必砲我,我只是要提醒:萬一是你自己遇到這種鳥事,你會作何感想??
barry829 wrote:我的選區, 上一次讓...(恕刪) 影片中光看記者訪問他的那種嘴臉一臉不屑,可想而知當時的氣燄更了不得下次再讓她當選 我覺得只能說你們高雄人 白目 自找的怨不得別人奇怪怎麼沒人 設立抵制的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