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為"觀眾有知的權利"因此導致後車如同狗仔般的"緊迫盯人"追趕其實有沒有一種可能在某個路口..後車(錄影的車)跟被追趕的車因為有了摩擦因此開始"公路上的追逐"如果真是這樣!那刑事責任呢??其實有了行車紀錄器前車那樣的危險駕駛只需把錄影檔給予警方即可緊迫盯人的追趕直到紅綠燈那邊後車"依然沒有減速的跡象"如果!!那對母女!!晚一兩秒肇事者是否為後車....不管如何!為那對母女默哀!!最大的受害者
現在死的是犯人嗎?你舉的例子對嗎?如果今天那搶匪撞到死的人不是搶匪呢?你一樣無感嗎?答案是是的話那我佩服你___喬飛____囧rz___ wrote:所以現行犯不能追?以後要是開車在路上看到路邊有人騎車搶劫 不能去追?因為追了那個機車搶匪要是一時緊張闖紅燈被撞死了 是追的人害的?(恕刪)
sonicswj wrote:ruby6436您好...(恕刪) 我同意ruby6436的說法 本來就是肇事車主要付全責 若當下停車處理擦撞就不會有第2件死亡車禍發生 跟不追逐前車結果是一樣的 很多事是不能結果論的 假設被擦撞的一方若沒行車記錄器 又沒發生第2起車禍 在發生追逐的當下通知警方 圍捕之下 起出贓車集團 那追逐一方豈不變英雄 第2起車禍法律肇責完全和追逐一方無關 有的可能是內心的愧疚和不安和必要的罰單 最後重申行車注意你我他
高級書僮 wrote:現在死的是犯人嗎?你...(恕刪) 新聞中的檢察官說 後車追趕無責任要是追趕騎車搶匪 搶匪闖紅燈撞死路人 這樣也是追的人的錯?我也佩服你 所以以後逃跑的現行犯都不能追 因為現行犯都會有可能撞死人 都是追的人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