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書僮 wrote:
所以追車害死人有理?...(恕刪)


所以現行犯不能追?

以後要是開車在路上看到路邊有人騎車搶劫 不能去追?

因為追了那個機車搶匪要是一時緊張闖紅燈被撞死了 是追的人害的?

寶貝兔... wrote:
26歲開著march...(恕刪)


中肯 台灣會亂法條不合時宜
漏洞百出 刑罰太輕恐怕是主因
是因為"觀眾有知的權利"因此導致
後車如同狗仔般的"緊迫盯人"追趕

其實有沒有一種可能

在某個路口..後車(錄影的車)跟被追趕的車
因為有了摩擦
因此開始"公路上的追逐"

如果真是這樣!那刑事責任呢??

其實有了行車紀錄器
前車那樣的危險駕駛只需把錄影檔給予警方即可

緊迫盯人的追趕

直到紅綠燈那邊後車"依然沒有減速的跡象"

如果!!那對母女!!晚一兩秒

肇事者是否為後車....

不管如何!為那對母女默哀!!

最大的受害者

高級書僮 wrote:
所以追車害死人有理?...(恕刪)


要不是前車肇事逃逸
後車何必追?
後車就是收幾張闖紅燈和超速罰單
出人命誰撞的誰負責吧

現在死的是犯人嗎?

你舉的例子對嗎?

如果今天那搶匪撞到死的人不是搶匪呢?

你一樣無感嗎?

答案是是的話

那我佩服你
___喬飛____囧rz___ wrote:
所以現行犯不能追?

以後要是開車在路上看到路邊有人騎車搶劫 不能去追?

因為追了那個機車搶匪要是一時緊張闖紅燈被撞死了 是追的人害的?(恕刪)
呵呵

熱血的去追肇逃

冷血的看待死者

兩套標準?
留級的米蟲 wrote:
要不是前車肇事逃逸後...(恕刪)
sonicswj wrote:
ruby6436您好...(恕刪)
我同意ruby6436的說法 本來就是肇事車主要付全責 若當下停車處理擦撞就不會有第2件死亡車禍發生 跟不追逐前車結果是一樣的 很多事是不能結果論的 假設被擦撞的一方若沒行車記錄器 又沒發生第2起車禍 在發生追逐的當下通知警方 圍捕之下 起出贓車集團 那追逐一方豈不變英雄 第2起車禍法律肇責完全和追逐一方無關 有的可能是內心的愧疚和不安和必要的罰單 最後重申行車注意你我他
高級書僮 wrote:
呵呵

熱血的去追肇逃

冷血的看待死者

兩套標準?
...(恕刪)


都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哪來的熱血的去追肇逃?
哪來的冷血的看待死者?
哪來的兩套標準?
我也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要不是前車肇事逃逸
後車何必追?

熱血?





後車就是收幾張闖紅燈和超速罰單
出人命誰撞的誰負責吧
冷血?


看不懂?

那我也沒辦法!
留級的米蟲 wrote:
都不知道你在說什麼哪...(恕刪)
高級書僮 wrote:
現在死的是犯人嗎?你...(恕刪)


新聞中的檢察官說 後車追趕無責任

要是追趕騎車搶匪 搶匪闖紅燈撞死路人 這樣也是追的人的錯?

我也佩服你

所以以後逃跑的現行犯都不能追 因為現行犯都會有可能撞死人 都是追的人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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