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io wrote: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在開車
或者
有沒有在台灣開車
讓讓會死??
180錯很大!?
會不會太放大別人的錯誤了??
180打燈後,樓主要讓,空間根本很夠,絕對不是有人說的『只有一台車的距離』
(廣角鏡頭,距離感不佳,請直接算地上白線,一黑一白=10公尺)
180合不合法??
當然不合法
有在開車的我都問一下,你們超車都有合法???
你知道安全距離要留多少?
加上要超車切入,變成兩倍的安全距離,又要多少
當正義魔人很簡單
但當個實際的人,沒你想的只要說道理就行
兩個人都有錯的事件,害到旁邊用路人的安全,而且樓主還錯更大
『你還要選邊站???!!!!』
我這一年半來開車三萬公里,你問我有沒有開車?
誰說「讓一下會死」了?只有你在說吧!硬切入別人保持的安全距離被叭活該,別人沒有義務拿自己的生命讓給這種開車害人的垃圾!前面就一台貨車卡在那裏,超過去是能怎樣?還不是卡住?
至於行車紀錄器,廣角容易造成視覺錯誤,講不知道幾百遍了,還在那裏可以讓一台車超進來咧!就算一台車只有五公尺,前面保持三十公尺安全車距,也不會讓五公尺長的車切進來變成對的,不知道你一直扯他切的進來要幹嘛?更何況他切進來的位置,如果鴨奇馬不煞車就是一次事故了!前面說鴨奇馬保持安全距離不夠,現在又說保持的距離很夠可以讓人切,你要不要統一一下你自己的說法,不要反反覆覆?
問別人先前超車合不合法來說是否可以講這事情這更好笑了,難道有闖過紅燈,有超過速就不可以批評這件事情?套你這邏輯大家也別批評螞蝗做得好不好了。你敢說你都沒違規過所以你可以來批評這件事情?沒的話還是安靜一點別用這種站不住腳的說法吧!
整件事情就是一個垃圾駕駛不顧他要切入的車道是否有車就要切,被叭了還要緊急煞車害人,錯誤最大救這個開 180 的垃圾,竟然還有你這種人怪罪到被垃圾害到的人,說被害到的人錯更大,真的太可悲了,這種人竟然有小孩,我真為那小孩未來擔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