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有問題~還敢PO別人車號~自己車號怎不敢PO~人勒~躲哪去~看到被一堆人罵就躲起來拉~說別人~別拖人下水~是你這種人不知減速禮讓的~才應該別拖人下水~自己距離不會抓~不減速~還敢怪別人~會不會開車阿你~
06160616 wrote:不管誰對誰錯偶只確定...(恕刪) 第一 .你100公尺外就可以看見對方正依循車流轉彎中。第二 .你自己未提前換車道或減速至安全反應速度之下。第三 .你自以為是的認為對方會開到最外側,是的,但是仔細觀察您當時速度,就算對方未踩煞車直行,你依然要煞車,不然會撞上他的後角。第四 .就算對方未踩煞車但左轉至您的車道,您還是得減速或閃避它不是嗎?綜合以上淺述,最大的問題在於您對車速與距離的誤判。建議您開車多留一點安全反應距離吧,不為別人,為您自己的荷包與生命。
奶牛向前衝 wrote:閃黃燈或經過路口減速不會死人的... Oh~No,No,No...對台灣很多用路人而言,很多事是會死人的,例如:變換車道使用方向燈。沒起霧時沒開後霧燈。行車禮讓。轉彎時,由內側超車。停紅綠燈不要超出停止線或機車停等區。......等若需詳情,請拿雞腿到監理所換駕照~~呵呵呵呵!那台轉彎也應該多注意,前車轉就跟著轉,這行為真的很要不得,當然這行為每天每個路口都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