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水,只要是下過大雨,路上一定會有.不過有沒有哪條法規,可以說明這樣有沒有違法?一大清早,畫面兩位騎士應該也是趕著要上班的吧,那個路口滿大的,應該都有監視器,被追撞那個摔的滿重的,這個案例中,騎士有責任嗎?(突然急速向右,導致後方追撞)影片- - - - - - - - -行車紀錄器的好處就在這裡吧,真的原因大概只有騎士知道,不過也因此得到許多知識改一下標題,不做主觀判斷,不過好在兩位騎士都是戴全罩安全帽,應該只是皮外傷...
那汽車駕駛人呢?騎士會急速右靠,導因也是左方那台快速行駛積水區,打到騎士才會這樣....追撞一般來說,雙方都有責任,不過這個case,摩托車騎士還真的滿倒楣,雖然被追撞者一開始騎在快車道上.如果小客車也有錯(不過有法條可以判定嗎?)那大概就是三方違規比例的判定了..
wuzle wrote:如果小客車也有錯(不過有法條可以判定嗎?)那大概就是三方違規比例的判定了...(恕刪) 你好你說的沒錯.當全部都有錯時只有個人分擔自己的部分.不過機車本來就不應該行使在快車道.我個人也市有裝行車記錄器.我也不是刻意去檢舉違規駕駛.只是外出時有拍到我絕對不客氣的就算是我自己人也一樣.因為我認為對就是對不對就是不對
汽車行經積水區未減速是有罰則的,不過要有人被噴濕才會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六、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不過此影片中汽車是沒有肇事責任的那輛機車是要右轉彎(雄雄想到要加油?)才會突然減速靠右,不是為了閃被汽車濺起的水看他煞車燈亮開始右偏時汽車都還沒壓到積水區此案只能由兩台機車去分配肇責了前面的機車:轉彎(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未禮讓直行車(應該說他根本不管右後方有沒有車)後面的機車:應注意而未注意,反應不及(再加上天雨路滑)如果有提供影片給警方的話,後方機車或許會無肇責因為前方機車瞬間速差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