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方在警方面前說的多好聽,說他會負全責還原我的車子,結果竟然要求我去外面的廠維修。
而且只願意賠後燈。說板金跟烤漆不甘他的事!
他是開公司貨車,但公司貨車沒有加重保險。結果變成保險公司說這樣他們沒辦法處理

最可笑的是我的保險業務人員,竟然要我自己去跟對方談論,這不是很奇怪嗎?

而且我還有行車記錄器有記錄所有過程,証明我是等紅燈被撞。
既然都是我對,怎麼變成我要主動打電話請教對方:請如何處理?

而另一位保險人員則是說,他們處理很多這種案子,通常遇到這種人,只能走法院。
因為我要求原廠維修,他不要,而且維修的地方相差太多!所以也不必再去調解了,因為這只會浪費時間!
既然這樣,告到他公司的話有沒有用啊?
因為他是在他上班時間要送貨的時候開公司車撞我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