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會用這種標題
不是叫大家不要買
是叫大家要買行車紀錄器
但是要買雙鏡頭!!!!!!!!!!!!!!!!!!!!!!!!!!!!
小弟不是行車紀錄器業代
是一名在外面奔跑的業務
前幾天準備轉彎的時候
已經打燈停止準備轉彎
看後照鏡 兩個騎超快年輕人
直接往我屁股撞上來(83年次)
之後警察來就口供跟筆錄
警察問我有沒有照後面的行車記錄器
我說我有照前面的 他說要照後面的
而且我又是汽車 對方是機車
我又是要轉彎車 責任方面 還要等鑑定出來
沒有全責這種東西 (除非是停紅燈被撞)
小弟我絕對沒有不禮讓直行車
對方少年超速騎太快 沒有注意
快撞到我時才煞車
小弟已經提早打燈注意後照鏡了 也先停下來準備右轉
還是被撞了!!!!!!!!!
台灣真的是鬼島
買行車紀錄器 不要只單買照前面的
後面的也要照
今天要是你只是變換車道 有提前打方向燈
緩慢切換車道
被後面的追撞 你也會有責任!!!
更需要照後面的........
小弟已經為此事件繳了學費
想聽聽大家的聲音
哀......
個人積分:47分
文章編號:41043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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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4104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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