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上班開車經過水源路
以為車子後照鏡擦撞到人且受傷
後來看了行車記錄器才驚覺可能受騙
因為他是右手掌小姆指指下方約15cm處有1個紅色傷口
所以
當時覺得是自己不小心
有意載他去醫院
他們有上車
但後來卻說上班沒時間
所以去仁愛路上的family領了3000元賠他
他們還跟我說手臂也烏清
要我賠後遺症的錢
我說那叫警察來
他們才匆匆離去
影片請至http://youtu.be/baNJqacKzrI
請小心
遇到時請堅持報警
有人受傷時請叫救護車
個人積分:2033分
文章編號:433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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