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方的車是右前方撞擊我方左前方,造成我大燈破損,葉子板凹陷,但對方前保桿,左前及左後均有嚴重的受損(行車紀錄器有拍到撞擊前對方前保捍就已毀損,警察問了對方,對方說前一天晚上也出了車禍,左邊的傷是昨天晚上造成的,而且當晚也有報警,所以查的到事故紀錄),而且對方駕駛手臂有前晚車禍受傷的包紮,但在做筆錄的時候,他跟警察說我們發生撞擊時有救護車到現場包紮,但現場根本沒有叫救護車,是不是對方想藉由這次的事故把受傷及其他車損推到我的身上??我該怎麼保障自己呢??
2.現在我的車已經拖到保養廠了,是不是要等到對方保險人員跟我方連絡才能開始修車(對方是公司車,有保全險,但我的險剛好過期了~~~
,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車險的時間,因為什麼時候碰到倒媚事真的無法預料),不知道正常的出險流程應該是怎樣??3.如果確認事故是對方的責任,我是不是可以向對方保險公司求償修車這幾天的計程車資,還有我事故當天不能上班的損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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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麻煩大家了,希望大家開車在路上都能一路平安~~~不要跟我一樣碰到粗心大意的駕駛

要防衛駕駛啦,千萬別用綠燈我最大心態行車~很多人會用綠燈我最大的心態過路口,綠燈是可行,但是不一定安全, 因為有合法與不合法的闖紅燈駕駛,我在剛考駕駛執照時,就有幸看到防衛駕駛準則,核心是~~~不要相信路上的任何人車~~時時注意路況,每半分鐘看照後鏡,照後鏡不是要換車道才看~有防衛駕駛可把交通意外降低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