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寫的那麼清楚,那照合約走也很正常騎電車外送已經很省保養了,該付就付不然就去舉證或是回頭繼續用油車送目前沒聽說用油車送比電車省的反倒是油車要常常跑車行,一堆大小問題要處理車行也很兩難,因為遇到這種跑外送的,修車都很趕,有的還很斤斤計較對我來說,使用電池的人變少~不是壞事
erictaco wrote:騎電車外送已經很省保養了,該付就付不然就去舉證或是回頭繼續用油車送目前沒聽說用油車送比電車省的反倒是油車要常常跑車行,一堆大小問題要處理車行也很兩難,因為遇到這種跑外送的,修車都很趕,有的還很斤斤計較對我來說,使用電池的人變少~不是壞事 -GGR保養很省-GGR維修預約很快-GGR問題很少
如果1600公里內還分成商業用途,我是覺得不合理,里程數我買的我愛怎用是我的自由,好吧這台車只有原廠電池能用,都只能聽原廠的外送員大概也沒時間聯合站起來抗議>每個月都用外送的方式操,但是沒去外送,看原廠怎辦
may313 wrote:不~意~外~!只是這(恕刪) 正常的吧,原本899吃到飽就明訂是個人用途非商業用途,搞外送是商業用途無誤,不准用899方案也很正常啊。至於你說的業務拜訪,騎著車到處拜訪客戶算不算商業活動?當然算吧?不然一堆公司何必補貼業務員油錢甚至提供業務車。既然是商業用途是要跟睿能爭什麼?以前不抓所以理所當然不能抓,什麼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