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921418 wrote:我真的也笑了換電專利一點都不值錢換電只是=一種行為就像加油.充電只是一種行為無法形成專利 換電這個行為當然不能當專利去申請但是為了可以方便換電,系統運作流暢這中間就有很多專利可以申請了
不用做事和不會做事的人, 永遠都覺的事情很簡單.真的是至理名言啊.真的這麼簡單容易做, 怎麼目前還是沒有其它廠家有做出另一套好用的?噢, 我大概是忘了他們覺的換電是過渡期的東西對吧.所以才會死守充電 20 年.現代王寶釧. 利害利害.反正市場反饋和使用者認為什麼好用一點都不重要,傳統廠商覺的好用的, 才叫好用. 對吧?
ecmeel wrote:今天工人如果騎的是換電車臨時有事要用車換好電池就馬上可以出發與充電車的便利性就差在這裡...(恕刪) 還不是一樣要抱著18kg重的電池先打的去找換電站,換好再打的回來。烏來那個是搭公車去找,來回「只」花了一小時。那直接打的回家處理急事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