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貓宅男 wrote:
只要是大型和跨國企業...(恕刪)
應該可以再找看看有沒有從TW轉HK的TW廠......,當然這只是專利佈局的趨勢而已......,不要想太多。
Eurobike wrote:
應該可以再找看看有沒有從TW轉HK的TW廠......,
當然這只是專利佈局的趨勢而已......,不要想太多。

Eurobike wrote:
如何解釋在US patent 出現
Applicant or Assignee:
Gogoro Inc., Hong Kong (CN)
大概是不能被碰觸的立場問題?
在US patent中Inventer屬於TW
但Applicant大部分只能使用Hong Kong (CN)
我想某營運商的立場問題,在這個敏感時期,可能不能太過深入......
Eurobike wrote:
那這個如何解釋?
年份不同,立場不同,變成CN企業了?還是有不能說的苦衷?
Eurobike wrote:
那如何解釋在中華民國專利又變成
GOGORO INC. 開曼群島
所以某營運商認為以CN企業之名目,較容易在全球發展?
立場顯而易見,某營運商認為CN才是......
Eurobike wrote:
畢竟本來就是外商,最後就是自認為是CN企業,Inventer是TW,最後Applicant是CN
可以看看其它例子,有Inventer是TW,最後Applicant是CN的? 應該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