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否找到換電系統必繳租金的理由?

我覺得若是堅持用月租費換電 ...
那不如整台車都是租的!
定個 每月2000+里程費 之類的 ..
就不用去擔心它們系統倒不倒的問題了!

不過,若是這樣 ..
應該也會是要一次簽五年之類的!情況一樣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inben2 wrote:
我覺得若是堅持用月租費換電 ...
那不如整台車都是租的!
定個 每月2000+里程費 之類的 ..
就不用去擔心它們系統倒不倒的問題了!

不過,若是這樣 ..
應該也會是要一次簽五年之類的!情況一樣...(恕刪)


還是有租金,感謝您支持換電鐵律:在一般商業模式下,換電系統電池,只能收租金,不能買斷。

還有,您說的全出租模式,小弟可否換角度解釋.......



小弟現在就是啊!

電池月租500元

車價月租稍高,要2660元,但是租完二年半,車子送小弟不用還,重點是比您規劃的五年還短......您覺得如何?

ukj2621004 wrote:
您前面的說法,同意換電系統是要持續付費的?不是一開始買斷?...(恕刪)


我是傾向免費的~

其實買斷跟月費,不就是一次繳跟分期的概念嗎?有一好就沒兩好,車商精算過的。
所以另一家車商才會說換電是非常沒有率的,因為除了電費外,換電車還須仰賴業者提供的系統服務以致於再被收一筆服務費。
xboy200 wrote:
我是傾向免費的~

其實買斷跟月費,不就是一次繳跟分期的概念嗎?有一好就沒兩好,車商精算過的。
所以另一家車商才會說換電是非常沒有率的,因為除了電費外,換電車還須仰賴業者提供的系統服務以致於再被收一筆服務費。...(恕刪)


小弟知道您是支持自充系統,當然,就是一次買斷,無法參與換電系統的。

另外,「出租」是否等於「分期」呢?

小弟覺得不同:

「出租」像租房子一樣,沒有期限,而且付再多,房子也不會是您的。換電電池就是如此。

「分期」是分段償還,東西早已賣斷,屬於買家,因此買方可為所欲為、隨意處置.....換電廠商應該不想採用。

謝謝您的分享。

ukj2621004 wrote:
小弟知道您是支持自...(恕刪)

這系統最差的是
你看起來是租電池
事實上 不租電池
你花了8萬買的車子
變成廢鐵

你8萬的財產
會因為你沒跟公司處理好電池的問題
變成廢鐵

我要完整支配我的財產

那怕是標配一顆13km 的小電池

所以我們要求有公規電池
不用看公司的臉色

就跟印表機鎖墨水晶片一樣
gogoro 根本不是租你電池
而是 透過電池 限制你的財產權

政府一定要介入
強制廠商 解鎖
只要車主能給機車 固定的電壓 電流
就能使用自己的機車

讓不想花自己錢買機車
要使用還要鎖電池
你根本沒有買到一台自己的機車
要動一定要跟公司租電池
完全不合理

ukj2621004 wrote:
小弟知道您是支持自充系統,當然,就是一次買斷,無法參與換電系統的。

另外,「出租」是否等於「分期」呢?

小弟覺得不同:

「出租」像租房子一樣,沒有期限,而且付再多,房子也不會是您的。換電電池就是如此。

「分期」是分段償還,東西早已賣斷,屬於買家,因此買方可為所欲為、隨意處置.....換電廠商應該不想採用。

謝謝您的分享。
...(恕刪)


我也沒支持自充哦。

出租沒有期限嗎?客觀而言確實如此!但請問大大你一台機車會騎五十年嗎?
那四十年呢?
三十年?二十年?十年?
抓個三十年好了,那這就是你的租金期限,三十年你會付出多少租金呢,這是可以粗估的;

至於所有權跟使用權的概念,電池是我在用的,但所有權不是我的,跟電池是我在用的,但所有權是我的,這有什麼不同嗎?嗯,對那些有能力對電池改裝、重製、為所欲為的玩家,或許真的不同,但對一般騎士而言,換電就像加油那樣,目的只為補充能量,不會對電池本身有什麼特別的情感,跟油車的電瓶一樣,我們要的是電瓶的功能而不是電瓶本身,電瓶是可以隨時替換掉的,我們甚至不會要求原廠電瓶呢~

如果GGR一開始的定價不是十幾萬而是七、八萬,經過一段時間後再下修到四、五萬,然後搭上市府三萬元的補助,那等於只要一、二萬就能入手了,如果售價只要一、二萬,大家還會質疑售價包含電池或不含電池這個點嗎?
結論就是:車價、月費都太貴!所以才會有種我都已經付了這麼多了,但怎麼沒有拿到所有東西的剝奪感。

ukj2621004 wrote:
雖然有保護板,也有...(恕刪)


電池並沒有如此不耐用的,有些手機從製造完成到賣到消費者手上,可能超過二年
但電池沒有充放電,依然工作正常
特斯拉的車子如果不常開,就需常更換電池嗎?
電車要普及化就必須符合消費者的使用習慣,
現在因睿能無競爭對手,所以採用對自己最有利的訂價方式
一但競爭對手出現了,或政府的公規決定了,
相信月租費的方式必有所調整
WOWO88 wrote:
這系統最差的是
你看起來是租電池
事實上 不租電池
你花了8萬買的車子
變成廢鐵

你8萬的財產
會因為你沒跟公司處理好電池的問題
變成廢鐵

我要完整支配我的財產

那怕是標配一顆13km 的小電池

所以我們要求有公規電池
不用看公司的臉色

就跟印表機鎖墨水晶片一樣
gogoro 根本不是租你電池
而是 透過電池 限制你的財產權

政府一定要介入
強制廠商 解鎖
只要車主能給機車 固定的電壓 電流
就能使用自己的機車

讓不想花自己錢買機車
要使用還要鎖電池
你根本沒有買到一台自己的機車
要動一定要跟公司租電池
完全不合理...(恕刪)


整棟樓下來,就是希望證明換電系統與租金是綁在一起的。如果得證是鐵律如同數學公式般,代表換電系統很無辜,得不到買斷客青睞,請怪公式,別怪其他。

從您的言談,知道很討厭租賃,只喜歡買斷擁有......相信您是房產大戶。

但是,您將享受不到換電的快速方便,殊為可惜。

可別告訴我,您喜歡光陽的雙軌並行?如果您選擇光陽,改天卻使用它的出租電池,不就有違心意嗎?

您到時候可以試著詢問光陽,把出租電池買斷,一段時間再賣回光陽,看光陽願意嗎?如果光陽接受,小弟就願意承認換電鐵律被打破。

另外,覺得光陽新產品和小弟同時擁有的GGR與電自行車生活沒有兩樣,只是小弟拆成兩台,而光陽二合一罷了。
xboy200 wrote:
我也沒支持自充哦。

出租沒有期限嗎?客觀而言確實如此!但請問大大你一台機車會騎五十年嗎?
那四十年呢?
三十年?二十年?十年?
抓個三十年好了,那這就是你的租金期限,三十年你會付出多少租金呢,這是可以粗估的;

至於所有權跟使用權的概念,電池是我在用的,但所有權不是我的,跟電池是我在用的,但所有權是我的,這有什麼不同嗎?嗯,對那些有能力對電池改裝、重製、為所欲為的玩家,或許真的不同,但對一般騎士而言,換電就像加油那樣,目的只為補充能量,不會對電池本身有什麼特別的情感,跟油車的電瓶一樣,我們要的是電瓶的功能而不是電瓶本身,電瓶是可以隨時替換掉的,我們甚至不會要求原廠電瓶呢~

如果GGR一開始的定價不是十幾萬而是七、八萬,經過一段時間後再下修到四、五萬,然後搭上市府三萬元的補助,那等於只要一、二萬就能入手了,如果售價只要一、二萬,大家還會質疑售價包含電池或不含電池這個點嗎?
結論就是:車價、月費都太貴!所以才會有種我都已經付了這麼多了,但怎麼沒有拿到所有東西的剝奪感。
..(恕刪)


小弟月租500元,三十年將付出18萬,估計睿能獲利一半。三十年被賺走九萬,等於每年被賺三千,卻提供三十年快速方便又省心的電動機車生活......超值啊!

至於使用權與所有權,是廠商維護自己資產的底線,差別很大。

如果是租給您,廠商擁有電池所有權,廠商可以要求您配合租賃契約行事,並且有法律當靠山。

如果是賣給您,廠商沒有所有權,廠商失去法律保障,也無法要求您做任何事,因為,您沒有簽租賃簽約,就沒有履行義務,代表換電窒礙難行。

至於付費已多,還有剝奪感.......只能說換電車綁上整個換電站,價格本來就高於其他。加上交換電池必須採用租金,不得不收租,必然長這樣子,請試著調適。
WOWO88 wrote:
就跟印表機鎖墨水晶片一樣


台灣名義上還是法治社會
現在全世界政府都沒介入印表機市場
規定相關廠商都不可以綁自家耗材
一定要兼容未授權副廠耗材才可以
這樣變相是將利益強制分給不相關公司
不符世界保障智慧財產的原則作法

你又怎會認為政府可以指定特定廠商不能綁?
還是你認為某些政府就該是土匪想怎樣就怎樣?
假如是如此目的至上手段就可不論之邏輯
也難怪有此思維的當權者會出現
如此思維長存在與體現於大陸的手機山寨經濟中
別人花大錢研究創新別人負責撿便宜拷貝"共享"其利益
坐享其成還可以保證低風險有相當收益
看來台灣跟中共在此部分有人採同一陣線

消費者不認同不高興其產品與應用方式
要抵制不買吐槽不滿都可以也合理
銷量與競爭自然會讓民眾需求出線
但進一步要求違反保護產智慧財作法
那就超過了一定內有不敢明說的隱情
這是很詭異的一點
因為手機在保固內也是綁原廠零組件包或電池
可是沒人認為保固期內有啥支配權問題
有的連軟體都綁還強迫升級
過保後你想換什麼零件都可以電池也行你爽就好
可是換到機車卻不行?
機車過保後不就完全不用綁了?
完全都是屬於你的除了它沒賣的的電池與服務外
因為你本來就沒要用
甚至你不要保固一買來就可以大改特改是有啥問題?
不要巴者人家的換電服務不就好了
再不然直接改買不用綁的換電系統解決不用鑽牛角
要軟體開放度的手機用戶不就是如此選擇?
是有很多人"合理"要求政府規定a手機不能綁自家軟體嗎?
強迫升級這部分是可以但從沒要求必須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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