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機車標準化 Gogoro為公版

網路上隨便查,也是一堆,難道你也無視。
電動車是否比新款油車環保,它的真實身份是油車還是綠能,
主要還是看該國家的電力來源,以及這個國家對未來的電力來源規劃。


網路查?
網路查來得有什麼公正性 ?


人家是政府 跟 大企業做的研究
網路那些油商操作的只做後段的排碳數據有何參考性?

就說法國70%都是核能 依然還是無視?


另外哪來的真實身份....
多數也都是燒煤炭 不是燒油
就算是備載 也多是燒天然氣


在怎麼樣 熱效率轉換上 馬達就是比內燃強上許多

油電車都比 傳統油車 耗能高一倍 若是郊區還能高甚至三倍

pHV 還可以更高


YYHH wrote:
在台灣,發電主要是...(恕刪)


總覺得這個邏輯怪怪的

挪威的電來源很乾淨,所以發展電動車,相對電動車很環保
台灣的電來源不環保,所以發展電動車並沒有比較環保!?

因此,證明電動車本身是零碳排放,但是使用的能源碳排放過多,所以其實並不環保

那這個問題所在應該是想辦法讓台灣的電變環保啊! 而不是不發展電動車啊! 電動車行駛本身就是零碳排放啊,這樣子說電動車不環保實在有點無辜,他都已經零碳排放的,還能怎樣

要抗議的是台灣還不夠綠...能

iijima_ai wrote:
請不要再從台灣甚至台北看天下了...
這兩個換電站的距離超過10公里
請問如果家住苗栗火車站附近,用了APP之後發現苗栗市中正路442號的換電站裡沒有充飽的電池可用,而這時又要出門;請問:要跨上20多年的迪爵,還是騎上酷炫的GOGORO到10多公里外的竹南站換電池?
而且,一個商品銷量竟然要被補給站的分佈密度所限制住,這種產品就算到了海外也只能在大都市販售。要設換電站還得看當地政府的臉色呢。
簡單問一題:現在能騎GOGORO環島嗎?


請不要想要以鄉下人的生活環境過都市人的生活!!!!!!!!!!!!!!!!!!!
gogoro 有故意在苗栗設一個點是讓環台 "有可能性" 的
根本就不是為了苗栗設換電站
現階段都是以人口密度集高的地方設點的
gogoro是營利公司一切以能 "營利"為主要考量
每個點都是錢錢錢錢!!!!
又不像8800億都是別人的錢,花免驚的

20幾年前我家還要自備一個加油桶因為離加油站太遠了
gogoro真要在人口密集度低地方推時,一定要有在家充電的方案
不然根本推不起來的


商業設施都是在 "人口密集度" 高的地方才有投資
不是叫六都就是都市就有資格做捷運建設
更不是有100萬人就有資格建設捷運
一個捷運站大約是兩分鐘
都是透天厝的地方兩分鐘能有多少人??
騎自行車都比它快
重點是 "人口密集度" 要夠才有建捷運的需求
台北是因為有需求才做捷運的
其他的地方都是 "別人有我也要有" 的心態
根本不是需求推動

8800億根本是以花別人的錢買自己的民聲
能不能 "維持" 營運都不重要
沒錢就再花大家的錢去讓電車跑
有沒有人坐都不重要
根本是一個大錢坑!!!!!!!!!!!!!!!

iijima_ai wrote:
你的說法是把充電站與換電池兩種模式放在台灣這個小島上比較。我在前面已經說過,如果要往海外發展,換電池這種限制消費者行為的模式,我認為是不可行的。
台灣摩托車密度這麼高、人口如此稠密,GOGORO架設了300多個換電站,而且都集中在六都。


這不是島不島的問題!!!!!!!!!!!

美國是台灣的幾百倍大
美國人的都市就是台灣的都市幾百倍大嗎??????????

整個台灣可能只是美國的一個都市而已
在美國就是會有幾十個都市分別營運!!!
在海外每一個國家是分開都市營運的

不過gogoro海外市場不太看好
因為機車這種除了亞洲人外
很少被列為 "日常交通運輸工具的"

在荷蘭騎自行車上下班的比開車的還要多
不同國家的差異太大了

台灣現在的備載容量並沒有用盡, 發出來的電不用掉的話還是消散在電網內
電動車不環保的前提是(現有的發電量不夠電動車用, 必須新蓋發電廠, 而且是很髒的發電廠)
而括號內的事實尚未發生, 所以電動車依然是0排放

但是汽油機車呢? 你騎一次就污染一次環境

meridian wrote:
台灣現在的備載容量...(恕刪)

以台灣的情況來說,其實只要晚上充電,跟本不用考慮發電的問題,台灣發電以核能、燃煤為主,這兩種發電方式都無法隨時動態調節發電,每天晚上很多電力都是浪費掉了。
meridian wrote:
台灣現在的備載容量並沒有用盡, 發出來的電不用掉的話還是消散在電網內
電動車不環保的前提是(現有的發電量不夠電動車用, 必須新蓋發電廠, 而且是很髒的發電廠)
而括號內的事實尚未發生, 所以電動車依然是0排放...(恕刪)

照這麼說,平常節約能源是白搭的,用不掉還是消散在電網內。
為什麼電動車用電來源剛好是備載容量,是環保的,
而廠商或一般用戶用的電就不是備載容量。

同樣的邏輯:
餐廳每天都有多備用的食材沒用掉,買回來的食材沒用掉,最後還是丟到廚餘桶內。
所以員工平常隨時可以拿一些私用。
員工違規的前提是(每個月採買的食材不夠顧客吃,必須增加採購量)
而括弧內的事實尚未發生,所以平時拿來私用是不會增加餐廳的成本,這員工操守依然是零瑕疵。

Eglin wrote:
總覺得這個邏輯怪怪的
挪威的電來源很乾淨,所以發展電動車,相對電動車很環保
台灣的電來源不環保,所以發展電動車並沒有比較環保!?
因此,證明電動車本身是零碳排放,但是使用的能源碳排放過多,所以其實並不環保
那這個問題所在應該是想辦法讓台灣的電變環保啊! 而不是不發展電動車啊! 電動車行駛本身就是零碳排放啊,這樣子說電動車不環保實在有點無辜,他都已經零碳排放的,還能怎樣

要抗議的是台灣還不夠綠...能...(恕刪)

這種說詞,讓我想起這段對話:

吃肉的人說:「豬不是我殺的,我是清白的,要檢討的是殺豬的。」
殺豬的人說:「他不吃,我不殺。」

如果你是閻羅王,這個官司該怎麼判?
依照 最原始巴利文 四部其中的
中部 135 業分別小經 的業果法則

吃得不會有惡業
殺的人才會有


又例如 有人在上面蓋房
不小心磚頭砸死了下面的人
上面蓋房的人 未來不會產生殺人惡業
因為心沒生起殺意。不留下因
沒有因 就沒有果

這是自然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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