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純粹騎去運動"澄清湖繞圈所以"電池拔下來"放在家,環湖巧遇制服警察騎機車值勤看到我的車前輪
鼓很大一顆明顯是電動自行車,看機車速度都已經超過40公里,警察大哥看業績不可失攔下開單,騎卡夢
公路車的車友聲援說我隨便騎都有時速50公里,警察大哥心想1200元比未帶安全帽500元好賺堅持開了再
說,警:我先開單你們有異議的話可以去聲訴,我們管道很暢通的,貼紙的就是規定不准超過25,誰叫你
不煞車! 你是不會煞車喔~!規定又不是我定的,跟我灰也沒用,我還要值勤先走了,記得要去繳罰款阿。
我哩勒~~~看!看!!看!!! 凸
凸捷豹P-20B 小折 有電輔有閃電貼紙有補助3000元--腳踩也不准超過時速25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