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gleeagle wrote:今天選擇騎乘的電動自行車最高26.8KM 電動自行車:...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樓主的問題,應該是不知道機車算汽車類,而自行車是慢車(人力車、牛車類)
shaoelm0 wrote:未來的世界1所有交通工具都是智慧自動駕駛2人們施打晶片無法犯罪 如果新建一種道路, 路上的移動都是由中央行控電腦控制, 只有自動駕駛的車才能上路, 但可以自由選擇目的地這樣應該就可以保證 99% 以上的安全性(也就是軌道車的進化版)
auxo wrote:電影TAXI 裡有一段話,計程車司機說的:我車好技術好,開220(?)沒問題,反而是那個人開30都會出事,這時鏡頭轉到一台2CV緩緩撞上人行道以及櫥窗內。速度,不是惟一的重點。 以前新聞報導過:有人以為超人是真的 綁個大毛巾當披風就會飛 結果你不妨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