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taco wrote:既然開炮了乾脆幹到底,不服建議把GoShare告上法院來01取暖的門檻其實沒那麼低你沒看那些狗黑跟啞巴一樣~ 笑死這跟狗黑有啥關係?這種條款在任何有規模的租車業者都一定會有無論電動車, 油車甚至自行車不用看條款也該知道只能停合法停車格之前隨借隨停的obike共享自行車也是這樣要求雖然沒有停車樁可以到處停但沒說可以停在禁止停放的地方但台灣一些使用者基本道德低落根本做不到共享機車當然就更做不到台灣很多機車停在非合法停車格的地方本來就是風險自負但租借車輛業者不可能讓消費者把這種風險轉嫁給他們來負擔你這狗粉是不是跟政治咖一樣眼中只有顏色沒有是非?
Jordan37 wrote:其實我不是很想寫這篇(恕刪) 之前GOSHARE還車是不用拍照的,所以有些巷弄可以停車的位置沒有停車格也沒關係,現在還車需要拍照,所以開始認定停車格才是唯一可以停放的位置,這個其實也會造成許多的爭議與不方便,不過樓主說的騎樓跟人行道很多就是不可停車的地方,所以爭議會更多.
WeMo的調度費印象中是500起跳如果300就讓你不爽成這樣,那WeMo的調度費應該會讓你不爽到想砸車了吧(不過砸下去就又有另一筆費用產生了)然後,甚麼叫做自由停車格?從我考到駕照到現在20多年還沒聽過這個詞況且你停的人行道也沒有畫線或畫格,要說是停車格也太牽強了不是人行道的地磚一格一格的然後可以停車就叫"停車格"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