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1cty wrote:
光陽要的是,我自己的餐廳提供相同的餐點,不用給權利金
Gogoro說的是,你開餐廳,提供相同的餐點,要從我這裡買,才可不付權利金,就是變成我的加盟店
你如果要開發能在睿能電池交換系統使用的機車, 沒有權利金問題, 但是關鍵控制模組得由我睿能出貨..
這並不意味你付權利金可以得到 睿能的關鍵技術, 也就是說如果你認同睿能的電池交換系統會帶來更好的業績跟銷售量, 參加睿能的開發者協會, 就像參加蘋果每年一次的開發者大會一樣, 大家都相信跟著蘋果可以賺大錢. 跟著睿能能不能賺大錢? 就是各自判斷了..
現在比較麻煩的是, 如果有另一家電池交換站系統(ex 光陽)準備建置, 那是否該整合睿能跟光陽的系統相容性呢? 假設三年後光陽的交換站系統數量具有一定規模, 台灣的機車生產廠商可能就得生產睿能用光陽用的兩種機車.. 這對資源不是那麼豐沛的中小廠商絕對是個困擾..
所以統一規格其實在討論的是統一不同電池交換站系統的介面規格, 就好像你買了手機可以攜碼到任一家一樣. 這是統一規格的好處..
但是像美國科技這麼先進的地方, 老大AT&T 跟老二Verizon 的手機根本就是不相容, 不相容有何妨, 就怕為了統一反而打亂了原來該有的進度..
水到渠成, 順其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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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67314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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