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gleeagle wrote:
當然是理智問題,不過在台灣官場重視理智與規定會被認為不近人情,這就是台灣的問題。
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仁者講仁愛,智者講兼愛。
仁,從人,從二。表示兩人之間的愛,你我之間的愛。
兼愛,表示,我們社會關係不是你我的關係,而是你我他的關係。除了你我,還有第三者,還有他人,抽象的陌生人。所以,在我們表達你我之間的愛的時候,還要兼顧對他人的愛。所以,兼愛的本質不是仁愛,而是仨愛。
我們從小在人生的第一堂課上,做娘的就教育我們做人的一條人文法則。
第一次狼來了,要相信對方。
第二次狼來了,要再相信對方一次。
第三次狼來了,就算是真的,也拒絕相信對方。
這個就涉及到我們社會對仁愛或兼愛的取捨問題。
我們社會應該繼續對謊言家保持仁愛呢,還是應該為了兼顧對他人的愛,而對謊言家放棄仁愛?
同理,官僚對商家,我對你保持仁愛,保持人禽味。卻會讓更多的抽象的陌生人付出生命的代價。那麼邏輯上,我對那些抽象的他人不是太沒有人禽味了?
大家知道,一件事情作何講,如何才是合理的。我們當然應該去聽聽智者說。
然而,有一群與智者作對者,唱對台戲者,反智者,也正是儒家仁者。
儒家歷史,便是社會大家不去聽聽智者怎麼說,而去照反智者說的去做的歷史。
「子為父隱,父為子隱」。只是你我之間二人的愛,而完全缺乏對他人,對社會的愛。
顯然,後果便是,儒家社會必然是個自取其辱的社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