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RURU wrote:
聽我一句話,勝讀十年書。
TIRURU:能源規格從來都是世界列強在訂的。
真的
我也希望這些東西能夠推展出去,但現實一點一定要記住 人家為什麼會買你的?
人家只有"做不出來"的時候,才會買你的
很可惜的是今天這東西沒技術可言,人家想做成怎樣的都行
就算你的專利免費,別國也會自己做一套,自己用....然後再問你看要不要和他一樣,付點錢錢就好(如果他們人多推行速度又快的話)
某天法國專利局來函全台灣的麵包店,直徑15公分、沒味道....的麵包叫法國麵包
所有做一樣麵包的店一律要付專利給法國
你會真的付專利費給法國嗎? 還是干脆改做20公的麵包...(反正不一樣)就好?
因為麵包人人會做,這就是所謂的"沒有技術可言",沒有人會為了做法國麵包而去付錢你買你的專利
an5250 wrote:
GGR也可以充電不是嗎?
為什麼要執著於「換電、充電二分法」?
換電、充電各有各的優缺點,換電、充電並行的技術不是更好嗎?...(恕刪)
關鍵在於換電系統有封閉性。
首先釐清您說的自充是指傳統的自行找插頭充電,還是必需用GGR的充電器自充,這兩者不同。
如果是用傳統的找插頭充電,目前的換電與自充是不能混合的,理由如下:
換電不是一種充電技術,是一種充電制度,特徵是必需與別人混合共用,依用量計費,要付費參與別人團體。
自充的特徵是自己獨享與負責,不付費參與別人團體,無限跑操壞自已換。
如果兩者想在一起,必須設計出可以計算自充電池剩餘充電次數與個人不當充電損壞程度的機制。
在沒有設計出來前,自充電池的不付系統月費無限跑,與換電系統的電池是不可能互相流通的。
因為換電系統為了收費公平,必須是封閉而無漏洞的,系統內的電池剩餘充電次數是系統知道的。充電過程統一由系統操作,避免個人操作不當。多換多收費,少換少收費,大家公平而沒有漏洞。
自充電池好處是不想付月費,跑再多的市電也很便宜。缺點是幾年後一次付幾萬元再新買電池。
而換電已經分攤在月費收完,不用再付幾萬,但是要防堵好,不要讓沒付費的自充混入,避免貪小便宜情形發生。
如果是想要之前的GGR在家微型換電站,可在家充,一樣要連線檢核控管,照樣付費,等於是換電站延伸到您家。
由於是管制在整個換電系統中,沒有無限自充不付費漏洞存在,所以可以參與換電系統。
這樣就可以達到您說的換電與自充(換電系統內)並行,不過,充電器價格不低,應該少人買。
覺得X陽技師可以常來電動車版,對換電系統會更瞭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