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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hsinzk wrote:
OBIKE自己的問題(恕刪)
Obike之所以慘是因為他不是機車去占用機車的停車位,台灣對於自行車本來就沒規畫自行車停車格
另外.....共享機車亂停...租賃當事人是會被罰的,只要被拖吊,這些都算租賃者的.......
Obike呢?? 要說公有資源.....人家有付停車費給當地政府,不管高低,主管機關都沒說話....
有人就愛瞎操心......另外....說不定主管機關就是想用共享機車來壓縮私人機車的使用
(話說...有時共享機車跟捷運也頗方便的) 要嘴如果他占用到私有資源再來嘴吧
不然就等您當台北市長,把路邊停車格都改成機車格囉.....不然共享機車的權力跟你我是相等的
使用者付費....對方也是付了錢有啥好嘴的....說不定他還有付其他的錢....比你我都還多
別拿共享機車跟那個廢到只想撈錢的oBIKE比.....人家是真心再做事.....維護也是很到位的
半夜沒電一早起來打開app 每台車的電力滿滿.....曾經看到維護的人員一台一台換好電池
測好胎壓....比起那個三不管的垃圾oBIKE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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