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粉說租電池 分攤電池 但是用壞要賠十萬?

大家加油
回想以往網路費吃到飽 3大電信還要13xx才能吃到飽
後來多家競爭 現在便宜的 5百一張都不用

現在電動機車一家獨大
他想怎樣就怎樣
說實話 沒有敵手的情況下
他幹嘛鳥你的意見
等有敵手後
發現一堆人買它牌的
或開始競爭
ggr才會停止這種月租費模式

真有心推電動的 全國中油都設立電池站啊
騎油車的人也不需要繳月租費給中油
來維持中油的營運站或油品的運輸費

騎ggr的人居然要月繳一筆費用 就算那個月沒怎麼在騎
我還是覺得騎多少付多少才合理
不然高速公路 只要有買車都規定月付499給etc
你要嗎???
本來就跑多少繳多少嘛

結論 一家獨大 就是老大

閃一邊去 wrote:
...如果今天車廠保密條款是禮遇他們的,對他們是利多的,我看完底下他們對車友的回覆,讓我覺得不像你說的那樣...(恕刪)


> 小客5509: ... 當事人自己也講了 **要是睿能要他賠二顆全新電池**, 他就會報上新聞了...
<

上面的反應才像是正常普通人會有的反應,
而不是 A) 乖乖賠錢簽大嘴巴不平等條約.
會選擇乖乖賠錢簽大嘴巴不平等條約, 必然是這個選擇比 B) **要是睿能要他賠二顆全新電池** + 到處嚷嚷 還好.
或是選擇 C) 上法院看法官也可能判更優惠的罰金 (實務上, 法院有可能會判比二顆全新電池多嗎?).
以我看他文章就純脆是不爽要被罰碎碎念而已.
(憑什罰錢, 憑什說我害它壞的, 憑什不給我檢驗報告, 憑什他說多少就是多少, 憑什不折舊, 憑什不能說, 憑什簽不平等條約, ...
如果真的這麼有道理, 就沒理由不選 C 了不是嗎? 除非選 A 更好)

chanp wrote:
不過看之前的發言只覺你是故意的

能顯示三格不代表電池沒問題...(恕刪)


故意什麼啦?老想在人格上佔人便宜,立論也不會變的比較有說服力呀。

我樓上有問了,在正常換電下電池剩三格電 vs 不正常換電下電池剩三格電,兩種情況都是三格電,但你的意思是後者雖然一樣是三格電,但已經呈現「過放」的狀態了?是這個意思嗎?
xboy200 wrote:
故意什麼啦?老想在...(恕刪)


因為GGR是電腦車,靜置中有電壓偵測温度偵測藍芽感應……因此持續消耗不少電。

原廠建議14天不騎,拿出電池另外放。30天內回換電站充電換電……都是基於保護「共享電池」。

共享經濟比起個人經濟,規矩多限制多,購買GGR前請知道並配合上述事項,否則請勿購買。
ukj2621004 wrote:
因為GGR是電腦車,靜置中有電壓偵測温度偵測藍芽感應……因此持續消耗不少電。

原廠建議14天不騎,拿出電池另外放。30天內回換電站充電換電……都是基於保護「共享電池」。

共享經濟比起個人經濟,規矩多限制多,購買GGR前請知道並配合上述事項,否則請勿購買。
.(恕刪)

你說真的還假的?
這說法讓HTC工程師笑翻
更不用說太外行了

真的如你說的
這電池其實撐不到十四天就耗光電力了

講自己會的,別學他們只是為了吵架忽視重點並轉移焦點

xboy200 wrote:
故意什麼啦?老想在人...(恕刪)

看的出來誰是真的為了求解?而誰是找點吵架
拼拼存在感
好好的東西被搞爛了
臺灣人真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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