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如何有效改善台灣市區的空氣品質,政府應有更積極作為

[討論]如何有效改善台灣市區的空氣品質,政府應有更積極作為

https://mobile.epa.gov.tw/motorbike_7.aspx

環保署資料:
截至103年止,全國機車登記數約13,735,994輛(約1400萬輛),其中大多為四行程機車。預估使用中的二行程機車則約有220多萬輛,50cc以下二行程機車佔大多數,約有215多萬輛。依本署委由檢測機構及機車排氣定檢統計數據,其中包含二/四行程機車新車與使用中機車每年數百萬筆平均值加以比較,依近幾年數據來看,在碳氫化合物(HC)方面二行程機車為四行程機車之18倍,一氧化碳(CO)約為2倍。

以上數據我們知道,二行程機車污染約四行程機車的兩倍,如能有效加速淘汰二行程機車那才能有效減少市區汙染。

私以為應優先淘汰環保檢驗不合格的老舊二行程機車,但是目前政府的作法是無差別的進行,包含較新的四行程都能汰換領取補助金,
甚至出現對環保沒有幫助的GOGORO條款。

GOGORO條款下,購買最新法規的白牌電動機車不需汰換舊機車卻領取了20400元的高額環保補助金,但補助後還需要10萬元之上,根本對中下階層人民汰換不環保的舊機車無幫助,也排擠了其他價格相對合理的車種資源。

20400元的補助金,如能通過特別條例由政府主動汰換,能有效且迅速的改善台灣市區的空氣品質。

由環保部門主動上街攔查路上行駛的二行程機車,如不合格直接扣留報廢,並送你全新電動機車,免費還送你400元紅包(例如:小牛N1城市版為2萬台幣,續航力150公里,極速45KM/H),接受的直接騎新車回家,不接受的當場領補助金去購買性能更好的白牌電動機車,保證不環保合格的二行程車種數個月內將消失在台灣地區。

這並不是做不到,而是要不要做的問題而已,不淘汰老舊車輛的政策是失敗的補助政策。

如有更好的意見請提出討論,如只是想謾罵我是窮B,那您是正確的,我真的是窮B,謝謝指教。
除非是新買的,不然要叫民眾花錢把現在的車換成電動車根本別想。

要改善空汙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多蓋點核電廠,韓國人口跟國土面積都是我們的兩倍,可是他們有

19座核電廠,未來還要繼續增設。台灣應該也要多蓋一些,那些反核抑核團根本不足懼,

全球暖化那麼嚴重,已經影響到全世界動植物的生長的,再生能源加上核電廠是唯一解。

再生能源已經在走了,核電廠就是替再生能源的發展爭取時間!
其實我算了一下
220萬X2萬=440億

如政府能負擔,那當然直接且快速的改善
如不能負擔,那我們為何以持續的對這項做不到的事進行投資
綠牌電動機車購買時,也沒有規定一定要報廢二行程機車,不要亂寫喔!

cdx wrote:
[討論]如何有效改...(恕刪)

以前大家不知道燃油車汙染的嚴重性,導致不曉得需要管制汙染物,現在知道後政府與民眾都得收拾這個合法殘局,但也不是短時間辦得到。
不過拿小牛換二行程,其動力性能未必是所有人的解答,可能只能補助讓其選擇電動車(補助多),或新一期的環保車(補助少),在另一方面則加強取締開罰,提高使用成本。

golden888 wrote:
綠牌電動機車購買時...(恕刪)



剛剛看了一下最新法規,是要淘汰二行程舊車,且補助金是2萬0400元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356740

那為何購買GOGORO不需要淘汰舊車?
http://www.storm.mg/article/54259

「Gogoro條款的補助方案」,史無前例以空污基金補助,在無需汰換舊機車下,買新車可獲補助


環保署也在昨天找地方環保局開會討論強制加碼三成補助,隨後這個「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辦法」預計今天(6/23)預公告,如果順利將在7月15日發佈實施,匆促到不顧還在執行的舊案,包括之前自己大力推動的電動機車共通電池方案。

先來比較一下新案跟舊案的補助方式有什麼不同。目前實施的舊案是,購買一部電動機車並汰換二行程機車,由空污基金補助3千元。另外經濟部工業局基於扶植產業再補助1萬元,總計補助1.3萬元。新案補助方式,增加一項不用汰換舊車就可獲得空污基金補助,如再汰換舊機車,新案比舊案多了7,400元補助。(註)

如果這筆錢是由經濟部站在扶植業者角度出錢補助,那就另當別論。但環保署用空污基金補助購買電動機車就完全違反使用精神,這點環保署也很清楚,但在行政院主導下最後只能妥協。又怕被批評補助獨厚Gogoro,於是開放購買其他款式電動機車也可補助。補助分「重型電動機車」、「輕型電動機車」2類,重型機車的定義是「最大輸出馬力逾5馬力」,而目前能做到這個規格的只有Gogoro

如不淘汰舊車又拿去補助高價電動車,也是環保啦,會部分有錢人減少汽車使用
但是並不能減少環保不合格的老舊機車數量
我覺得在購買時應該要推使用年限管制,例如購買後有效使用為十年,十年後是否能使用,需要看當時規定是否有延長,否則就只能報廢。不然以當時能知道的知識,下了錯誤的決定,事後要補救都非常困難。
根本不用這麼麻煩,請看這篇,不要說空污,連溫度都直直降,之前有投書給新竹縣市政府了,不過想當然爾,擋人財路誰理你啊

當然二行程都要抓去檢查一下啦
cdx wrote:其實我算了一下 220萬X2萬=440億...(恕刪)


健保每年花在肺腺癌的支出110億,不斷增加
年底前,gogoro在台北盆地要建佈150個換電站,個人預估夠服務4.5 萬輛,可能賣出1萬輛gogoro。

台灣機車市廠最近每年約66萬量左右,400億台幣的市場。半年的新機車總銷量約33萬輛,台北盆地內約8~10萬輛, 1萬輛約佔10~12.5%

然後再往全島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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