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目前法律,把白牌機車自己拿去改成電動是否可上路呢?

好幾年前小弟我就一直有個想法,
把家裡快40年的偉士牌拿去改成電動(本人很討厭二行程引擎,但二行程真好維修)
但我一點都不想把它改成法規的"電動腳踏車"
時速上限40km/hr,騎屁!
雖然似乎有人去改可騎到爆炸快,
但我想保留牌照的合法性,
簡單講就是在路上不怕被攔下來開單。
最近Gogoro上市,電動機車法律也修改了
把白牌汽油機車改成白牌電動機車是否可行了呢?
一般人要去哪裡提出申請?
沒法令可改,還是有專門改的店家代改,但.....
我不知道能不能改,只是改了之後應該還是要繳燃料稅???
保留牌照的合法性...你要先通過監理站驗車那一關..

不然其他都是多講的..有問題可以去監理站問看看..

監理站網頁

很久以前我就想把達克達,改裝成電動車了.

先不講改造難度

以台灣法規來說應該還是做不到

先說 萬一你不幸被攔下來臨檢
馬上就會先扣你一條違法改造(以台灣的法規而言 所有的改造通通都是違法)

然後 還有每年測排氣

雖然車子改造成電動機車 不會有排氣
不過因為你的牌照還是普通機車 所以 可能沒有檢驗站敢幫你背書(會有偉造文書的問題)

最後再說 就算你要依正常管道改造完去領牌
依現行規定 要送ARTC測試
這一關超級花錢的 而且還不一定過關
而且搞不好ARTC根本就不收




直接去買一台新的有掛牌的電動機車,然後再去改動力,這是唯一合法且可行的方法
改到馬達的話,還是不合法,因為已經跟原廠登記的功率不同了。
tsuru wrote:
好幾年前小弟我就一...(恕刪)

不想把它改成法規的"電動腳踏車"
時速上限40km/hr,騎屁!

閃電標誌合格為時速25km!!40km已經是en50等級
土製盡可能用鐵馬(bobe那種玩具都研擬掛牌)
先報廢在改電動車應該沒問題(低調行車)

tsuru wrote:
雖然似乎有人去改可騎到爆炸快,
但我想保留牌照的合法性,
簡單講就是在路上不怕被攔下來開單。

基本上,當你把一台二行程機車的核心,也就是把引擎廢掉,改為電動車時,引擎號碼沒了,它的合法性也不存在了,剩下的只是車體與大牌,這個遇到比較刁的員警,就是先開一張"任意變造車體"之類的罰單,然後要你復原去驗車。

若把車子牌照辦停用,然後拿來隨意大改,是可以避開上述的法條,但又變成無牌,不能合法上路,被抓到可能直接沒收,更慘。

看來看去,買一台小電動車來改,可能是最不會有嚴重後果的選項。
golden888 wrote:
改到馬達的話,還是...(恕刪)

要騎電動就要騎有牌的,這是汽油車車行老闆給的建議

只要不要改了外觀,不要改過頭、車速不要超速,騎在路上,人家只會注意到你跟得上車流,有多少人會注意你是改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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