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打算把免牌的電動自行車通通掛牌納管,不知白牌的電動機車該怎麼處理(大陸車或斷源的台產車),可以自行去監理所申請嗎?
本來就沒通過檢驗的車
我想應該也不能掛牌納管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22&t=4357238&p=2

去問問監理站 當然不行電動自行車掛牌了,還沒還剩5個月左右未開放公告

我沒有去問過電動自行車想掛牌,應該是不行電動自行車 同上不可雙載被開罰...

考慮電動自機車只要掛牌 綠底白字 可雙載
那像這類的白牌的電動機車 在台灣也不能自己去申請合法標章嗎?
現在說的好像不是掛牌,而是類似之前的閃電標章,只是這次會做車主登記與車號在牌子上面.

只是舊車不就要憑閃電標章去監理所登記? 且只是說最快年底?? 至於真正實行也還是個問號,.

而電自馬達大多沒有特別編碼,那不就能一張牌好幾台共用?
這應該是避免有人偷了電自去搶銀行吧。
太多人把電自超速亂騎,不斷出現闖紅燈,逆向,騎人行道,最近還有國中生撞死人,逼的政府一定要管。

政府這次一定會強制執行,這個月底就會確定法規和實行時間,因為出事出得太多次,這次是行政院下令交通部出面來處理了

目前規劃是實行後,舊的車如果有閃電標章還是可以繼續騎,但如果掉了就要找原廠提出出廠證明與車籍資料等相關文件,再去監理站領牌

如果閃電標章掉了,原廠也倒閉了,那騎上路就等著給警察抓

所以大陸進來的白牌車或是自行組裝的車,就要自行去申請閃電標章(要錢),但需附上國外原車輛製造廠授權代理之證明文件與完稅證明

簡單來說,等實行後,舊車會認閃電標章,新車就用車牌,新式的牌照還在設計,閃電標章到時會一起放在牌照上

現行的條文可以參考以下連結:
http://www.vscc.org.tw/public/MeetingTypeData/2012661223225334.doc


larry2015 wrote:
政府這次一定會強制...(恕刪)


我覺得…不踩就可動的這類,不能稱電動自行車
應叫電動機車

助力型的自行車才能叫電動自行車吧!
我的相簿http://album.blog.yam.com/igor
國中生撞死人,應該是國中生列管吧,怎麼會是列管電自?

這個政府到底在想什麼呀!

持刀殺人也要列管每一把菜刀嗎?!

近乎智障。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