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園登山活動安全管理條例草案」

還差4千多票
s813141 wrote:
如果覺得不合理拜託...(恕刪)
自由這幾天的系列報導:
《從山難國賠看登山安全》救災花資源 搜救缺訓練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24365

《從山難國賠看登山安全》訂自治條例 恐事權不一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24733

《從山難國賠看登山安全》系列報導五之三 訂自治條例 山友有「異」見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2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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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的五之三:
「江秀真認為自治條例嚴格限制單獨入山比請嚮導更重要,但她也鼓勵山友有找專業嚮導的觀念,但先不要強制,而是從鼓勵山友請嚮導,及嚴格訓練專業嚮導並建立嚮導證照的公信力做起。她說,嚮導若不專業,若沒有正確的品德,有可能棄隊友不顧,有可能誤判情勢陷入險境。」

不知道目前自治條例嚴格限制單獨入山的原因為何?
只是因為張生是單獨入山而發生意外嗎?
有沒有單獨入山發生山難比例較高的八卦?
蔬食抗暖化,減碳救地球!

nijawang wrote:
自由這幾天的系列報...(恕刪)


大家都自己去登山健行就有人沒賺頭了啊!
還限定要三個人才可以上山才奇怪,夫妻二人要登山健行不就要找一個小三或是小王一起去.......
我一直都說這是商業團登山自治條例............
CHENCHIUTW
想投一票,但就是很討厭還要註冊,事事設限=商業條款,讓大家不要登山 山老鼠最快樂.
嚮導素質真的就比較好? 12人商業團經驗體能不一最恐怖與討厭,嘉明湖女山友還沒找到,頭尾都有 領隊 與 專業嚮導,為何還是出事,這要追究法律責任嗎?

s813141 wrote:
如果覺得不合理拜託...
http://join.gov.tw/idea/detail/9cf2c5aa-2134-4b7e-b312-8bee4bf53fb9(恕刪)

推一下

就差您的那一票

別懷疑
書本教你基本功,歷史供你當借鏡,實戰讓你學應變,未來是你不可知。
chen1970 wrote:
s813141 wrote:
如果覺得不合理拜託...
http://join.gov.tw/idea/detail/9cf2c5aa-2134-4b7e-b312-8bee4bf53fb9


再推一把。
台灣的登山人口不只這1000出頭吧?!

蔬食抗暖化,減碳救地球!
現在才一千三百多人
全台灣不會只有那麼少人吧?
還是大部分的登山客都是參加商業團嗎?
文章來源: PTT 登山版

[募集] 時力 登山管理公聽會,山友建言募集

小弟消防員

以前在台灣東部的分隊、現在在119勤務中心服務

也曾經拜讀過雪羊大『逼人民違法爬黑山的偽善法條,忘卻初衷的民意代表』一文

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0339/1952777

※ 引述《slapycoco (雪羊)》之銘言:
: 大家好,我是雪羊
: 關於這次「登山活動教育、救難機制及制度保障」公聽會,我十分榮幸受邀前往與會。
: 這是所有山友團結一致所換來的轉機,我們必須要好好珍惜
: 因此我希望在這裡,我學習登山的根源PTT Hiking板徵集有想法的山友的建言
: 並且將這些建言們彙整、內化,一起帶去立法院,成為發言時珍貴的立論基礎。
: 歡迎嗨友們從今天開始在板上留下您對登山管理寶貴的意見,或對本次公聽會題綱的任何
: 看法,小弟會一一詳閱、紀錄的。謝謝每一位關心此事的山友,與大家共同的努力!
: 謝謝,PTT Hiking板
: 想參加公聽會的朋友,可以參考這邊的連結,有報名辦法唷~


: https://goo.gl/qmUAYJ

: 另外附上本次題綱:

: 一、登山救難事權不一,主管機關究竟為何才妥適?

基層消防人員對於『山難是否歸消防局處理』,我想並不是全面排斥

1.台灣沒有其他24小時待命、人數夠多、人員體力平均值又好的單位
2.基層人員普遍對於『救人』這件事還是抱有高度熱忱(前提不是那種白爛民眾)

至少我本身對於每次的山域事故都是抱持著想盡速救到人的想法,而不是厭惡


消防單位普遍不滿的是:

1.警察局負責核發入山許可可是隨便審審,甚至不做管制
2.林務局等轄區單位好像事不關己,連派員協助或提供資訊都不想
3.台灣民眾濫用救災資源、態度不佳、喜好國賠的習性
4.部份山友過度自信,不跟親友講登山路線、不帶定位設備

如果警察局有認真了解、登記每個入山的人,不要我們讓拼命打電話問是哪裡入山的
如果林務局、國家公園管理處能老老實實的派人協助,不是每次都推拖拉
如果台灣民眾不是一點小事就要叫直昇機
叫救難人員像在叫狗
不要老是想國賠
如果部份山友能老老實實的帶GPS、能好好的跟親友講自己的路線不要臨時亂改

我想大部分消防人員對於各種山難的反彈聲浪不會那麼大

不然立法成立專責單位,山域搜救隊是要在掛在哪個單位下?單位人力要多少?

駐地要在哪裡?後勤誰負責?補充人力哪來?經費誰出?這些都是問題
與其成立新單位,不如寫清楚消防局、林務局、警察局、縣市政府該做什麼
然後挹注經費在地方消防局的人力補充、訓練跟山域專責隊的成立

另外部份基層的反對意見,很大的原因也是「在消防界,能者做到死」
一個消防員如果同時有進階山訓+EMTP,肯定會每次山難都被派去,但是一點獎勵也沒有
學國外有取得專業技能能夠加薪不好嗎?現在變成去受訓=以後被凹到死


: 二、山難救援是否適用使用者付費?登山強制保險會是好方法嗎?

這點我認為政府本來就該對合法的登山活動提供一定程度的援助,
例如7-14天的搜救行動
超過這段期間需要由當事人或家屬負擔一部分的費用
避免有些家屬靠施壓無限制的延長搜救,當然這只應針對『合法申請』的登山活動
對於無視管制、未申請的則應該一開始就要求家屬負擔費用


保險部份我也支持,但是政府既然要求山友要投保,那就要保障有保險可投

雪羊大在前文中提到
「保險動輒五百一千,商業團動輒四千八千,有錢才能爬,那是貴族化。」
我想山友在裝備跟器材的投入絕對不只數千,為什麼對於保險那麼排斥?
高風險的活動需要高投資不是很正常嗎?開車上路也是要投保強制險
還是只是因為「以前不用花這個錢,現在也不想花」


: 三、登山活動強制須由領隊(嚮導)帶領的優點與現實施行之困難?管制登山活動的路線及範圍,或是開放山林,落實入山人員登記管理及經歷審查?


第三點我想只是要過濾那種『心血來潮沒做過任何評估就去山上逛街』的民眾
我不懂反對者如此眾多的理由,雪羊大同樣在該文中提到
「人多就安全」、「有領隊就安全」與「領隊有證照就安全」的謬誤

先講領隊證照,證照只是一個門檻,配合罰則刷掉那些心態不正確的登山客
就像是汽車駕照,有駕照不代表不會發生車禍,但是至少能保證考過證照的有基本常識

不會有那種號稱登山經驗豐富結果在山區沿著溪流不斷下切的事情
雪羊大在該文中所提的案例根本是刻意誤導讀者「有領隊也是很常發生山難」

可是實際上是有領隊發生山難的機率高,還是無領隊發生山難的機率高?
我自己碰到現在絕對是無領隊的發生事故的機率高

另外人多絕對安全嗎?當然不盡然
可是兩個人絕對比一個人安全,至少在你迷途的時候、受傷的時候有人照應
對於新手來說人多也絕對比獨攀安全,有個領隊至少也保證新手不會亂跑


然後EMT1沒有雪羊大想的那麼沒用
至少知道包紮方式、不要亂動摔傷患者
WFR 72個小時,EMT1也有40個小時
有個救護證照只是保證患者不會被亂處置


: 四、山難救援機制「山域救護系統」的可行性評估及建議方向?
: 五、「登山安全教育與訓練」,除了登山者自主學習/自律,政府能如何推動?



四、五點我個人沒什麼意見

綜合雪羊大的文章,跟板上一些文章的意見

我只看到登山者不想花錢在保險上
原因只是
「我以前沒花錢,現在也不想」
「我不想辦保險,出事直昇機錢我自己出」更是可笑,這種心態不就是
「我不爽付錢,我就是要賭我不會發生事故」然後人死了雙手一攤,沒錢付

然後「我不想要限制、出事的登山客跟我無關不要害到我」的心態

連登山經驗豐富的登山版都一堆人這種想法

能怪政府跟一般民眾把山友當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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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聽其他不同聲音

也可作為參考
[募集] 時力 登山管理公聽會

文章來源:https://www.ptt.cc/bbs/Hiking/M.1473819569.A.4D3.html

山友建言募集

: 另外附上本次題綱:
: 一、登山救難事權不一,主管機關究竟為何才妥適?
: 二、山難救援是否適用使用者付費?登山強制保險會是好方法嗎?
使用者付費,建議需要有強制性法令及評估方案,不然濫用者救下來甩頭就走,你奈我何
?
: 三、登山活動強制須由領隊(嚮導)帶領的優點與現實施行之困難?管制登山活動的路

: 四、山難救援機制「山域救護系統」的可行性評估及建議方向?
: 五、「登山安全教育與訓練」,除了登山者自主學習/自律,政府能如何推動?


希望能再新加個東西討論:

山難搜救因臺灣沒有專責部門,出事常常請消防隊救援,

而搜救方式往往是呼叫一大堆人上山搜救,有受訓的跟沒受訓的混在一起,

再加上高階指揮官皆無受過專業訓練常常出現外行領導內行的情況造成指揮混亂,

在這種狀況下送更多人上山會造成更多山難,


加上除了平時的火警,救護,繁複雜亂的業務,再加上山難搜救,

一個人的體力能力時間有限

沒有任何專責就無法專業化,在這些環境下純粹討論責任歸屬,

最後山域搜救仍然會變成一個附屬業務不了了之。

山區意外無法避免,在之後的救援行動才是最重要

如果山域救援仍然是附屬業務,遺憾還是會繼續發生



小的覺得除了禁止登山或是花錢保險,行前教育準備外

發生事情的狀況處理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環

這也算一種"國家保險"。說實在的,保險公司可以理賠給錢

比不上一個人安全下山,家人重獲團圓重要



有這層國家保險後,我們在登山的時候才能有一份安心感欣賞臺灣的風景寶藏

發生意外後可以相信國家會來幫助我,

在野外有信念努力存活就可以幫住救援人員爭取更多時間搜救,

當成功救出一個人更可以提升救援人員士氣,證明臺灣山域救援的能力,

這是良性的循環也是進步的象徵。



所以想請大大幫個忙,請在會上請盡可能的討論救援專責化問題,要如何劃分機構,

如何專責化而不會有其他多餘的官僚業務,

要求指揮官的專業能力而不是隨便抓一個政務官職等夠的來頂替,

一個沒進過深山區的人在指揮,應該沒幾個人會安心。



往後的訓練計劃,人員的規劃,裝備後勤的規劃,山域救護的規劃,

皆要有詳細的計劃書表介紹還要有專屬的法令明定規範,

不要是想一套做一套,想啥做啥又沒規劃然後業務越積越多,

幾年後又會回到原地=>怕責任及為了烏紗帽用封山及管理法令來禁止人民上山。



我相信,我們繳的稅金,是來促進國家對我們自身的安全保障,

不是用來綁我們的手腳不讓我們自由活動的。

現在可能在初創期的規劃會累上許多,

但是成功建立這個系統後不只我們可以受益,

我們的孩子甚至子孫都可以受益,

讓大家不用再嘗受到失去親人的痛苦。



登山發生意外不是錯,進入山裡救援也不是錯,

沒有效率的進行救援才是錯誤,麻煩各位

大大互相監督政府,一起來促進這個東西的成立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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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日本成立山岳搜救隊(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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