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號繞台恐嚇副作用,川普顧問:美軍要駐守台灣


iantsai74 wrote:
看看牛津英語詞典的...(恕刪)


我倒覺得中國很清楚美國不可能將台灣交給它..(美國當然也對中國明示這個"底線")
只好將就處理了 不然中國怎不直接要求美國"馬上"斷絕對台軍售?
把任何台美"實質"外交及商業關係斷絕?
因為這些要求早超過美國的底線了 再叫也沒用...

iantsai74 wrote:
看看牛津英語詞典的...(恕刪)

小弟英文不好當初也查過
都是承認的意思
兩個字的差異是薄瑞光講的
如果美國幹乾脆脆的承認
就不會有聯合國的事了
甚至台灣現在也可能不一樣了
就像美國說不支持台獨
但不支持好像跟反對也不太一樣
(先聲明小弟不支持台獨)
講真的這點美國人很厲害
給大家都能接受的話

大大聽過六項保證嗎?
或許也能表達一些美國的看法

不會改變對台灣主權的立場,也就是這個問題必須由中國人自己和平解決,美國不會壓迫台灣和中國大陸談判
美國也不會正式承認中國人對台灣的主權

美國眾議院通過對台灣「六項保證」決議並首度訴諸文字
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a/2016/05/160517_us_taiwan_relation





補充一下:
軍售違反817公報的部分
中國的說法
國台辦網站消息,今日,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就美國政府宣布向台灣出售武器裝備指出,美方的這一做法,嚴重違反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原則
http://tw.people.com.cn/BIG5/14810/15725971.html
美方的行径严重违反了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特别是“八·一七”公报原则
http://www.fmprc.gov.cn/ce/ceus/chn/zt/twwt/t861444.htm



參考一下
大家交換一下想法
小小小鼠 wrote:
美方的行径严重违反了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特别是“八·一七”公报原则...(恕刪)

這件事其實大陸並不是抗議軍售本身,因為八一七公報上寫明了中美雙方在軍售問題上尚有分歧,雙方並沒有達成中止軍售的共識。

但是美國在八一七公報是表態承認“一中”原則,贊同兩岸逐步和平統一的。那麼在承認“一中”的前提下對台軍售,會破壞兩岸統一的趨勢,大陸抗議的其實是這一條。

國際政治就是這樣,抗議就是一種互動和表態,意在阻止對方更進一步得寸進尺,如果沉默很容易被視為軟弱和屈服。所以前段時間幾個國家跟你們斷交投靠大陸,你們還不是抗議了幾句?不管在哪裏,遇上這種事情外交部門要是沉默不語,不被人扔臭雞蛋才怪...

回到主題上,我覺得川普這個人你們也不要抱太大希望,此人商人出身,嘴巴又不帶拉鏈,什麼話都敢說,不太有前任們那種說話謹慎的姿態,而且經常今天說這樣明天就改那樣。如果聽他本人或者幕僚的一兩句話就覺得是千金一諾,恐怕要吃大虧的。

從這幾十年的歷史看,按照中美幾個聯合公報的意思,其實中美雙方所能接收的局面,簡單說就是“維持現狀”,只要兩岸能維持現狀,美國只會旁觀;反過來說,只要不是下不了臺,大陸也不會怎樣,畢竟不是四五十年前互相炮擊的年代了,和平很寶貴。

美方的“對臺關係法”和“六項保證”,是希望天平不要太傾向大陸的表態。大陸對各種軍售的抗議,以及航母繞圈,也是希望天平不要倒向另一邊的表態...

那麼,誰是這個相對穩定局面下最大的變數呢?

我覺得這件事比較值得思考...
JH_Shou wrote:
我倒覺得中國很清楚美國不可能將台灣交給它..(美國當然也對中國明示這個"底線")
只好將就處理了 不然中國怎不直接要求美國"馬上"斷絕對台軍售?
把任何台美"實質"外交及商業關係斷絕?
因為這些要求早超過美國的底線了 再叫也沒用...

外交場合,任何利益都要以實力為基礎,據理力爭才能得到。

你所設想的“既然別人退讓一寸,就再進一步要求退讓一尺”,你覺得能實現嗎?

不要說在外交場合,你在現實中這樣欺負人,別人會任由你得寸進尺?未免想得太簡單吧

iantsai74 wrote:
recognize: to accept that something is true, important, or legal ...(恕刪)


Recognize: 接受某事件是真實、重要、*合法*

替您翻譯,知道為何不用了吧!

每一字都是經過思考的。

JH_Shou wrote:
美國想做的事很簡單: 模糊..(恕刪)


是的!
Youshouldreborn wrote:
Recognize: 接受某事件是真實、重要、*合法*

替您翻譯,知道為何不用了吧!

每一字都是經過思考的。

recognize也許有這個意思,但不僅僅是這一種意思。

為什麼說它在聯合公報中就是“承認”的意思,因為聯合公報的中、英文版應該是含義相同,不具有明顯歧義的。英文中recognize和acknowledge可能分別有多種細微差別的含義,但中文中的“承認”含義比較確定。因此作為互相印證的兩個版本,英文版的含義理應跟中文版相同。這是外交工作中必須取得共識的重大問題。

關於這件事,我在128樓花了很長時間斟酌文字,從國際外交的角度分析得比較清楚了。如果你覺得有異議,請針對我128樓的分析,說明我哪裡說的有錯誤。

所以你應該沒有必要專門複製這段字典上的注解,這個含義誰都知道。
小小小鼠 wrote:
小弟英文不好當初也...(恕刪)


如果美國乾乾脆脆的完全承認,中共毀約(口頭承諾)武力侵台,台灣是中國一省,美軍無法出兵。美國也無法軍售台灣。

這樣做,給中國面子,也預防毀約。

iantsai74 wrote:
recognize...(恕刪)


國際法庭用英文,中文怎寫都無所謂!
Youshouldreborn wrote:
國際法庭用英文,中文怎寫都無所謂!

不好意思,你完全錯了。外交工作跟國際法庭有什麼關係?台灣也用中文,難道台灣搞外交以英文為工作語言,中文怎麼寫都無所謂?你打電話問問你們外交部啊。

此外,國際法庭也不是只有英語一種工作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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