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lsky28 wrote:
我也覺得 都快退伍了...(恕刪)
權力真的使人腐化,如果法官判案是因為看這個爽不爽
那你會怎麼說?
送他去悔過,這是法定的程序,不是到野外郊遊
不是唱卡拉OK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好沒關係,但是將法律賦予的權力
以人與人之間的遠近親疏作為判斷或行駛的依據
這代表甚麼? 就是特權
如果路上的警察把你跟前面的人攔下來,都是因為闖紅燈
但他告訴你因為前面的人 是他認識的好朋友,所以不開單
因為不認識你,而且所以在多開你一張未禮讓行人的罰單,
你會自己檢討?
他人緣好不好,自然反映在日常生活互動上,但悔過是法定的程序
就應該排除這些關係,如果大家繼續探討他平常跟連上其他人員
的互動,無異就是鼓勵並贊成這社會應該存有特權階級,並且
特權階級應該是普通的現象。